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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9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

邮编:100037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64875

目录

一、报告正文1-2
二、董事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3-7
三、审计报告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Add):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话(Tel):010-68364878 传真(Fax):010-6836487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0)第410013号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董事会出具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太安堂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及工作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太安堂董事会出具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实地观察、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对所取得的材料做出了必要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太安堂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太安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太安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定向增发之目的使用,不作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太安堂申报定向增发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36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541.33万股。本次实际发行45,413,200股。发行价格为11.01元/股。截至2015年12月9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3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069,332.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5]G1504330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3月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8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进行第一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四平路支行账号为8110201013200165862。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499,999,332.00
减:律师费、审计费、前期已支付尚未扣除保荐费用、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6,93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3,069,332.0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93,081,442.6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2,110.6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49,306.93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9,308.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5年度49,306.93
2016年度-
2017年度1.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18年度-
2019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49,999.9349,306.93-49,308.14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9,999.9349,306.93-49,308.14100.00----
合计49,999.9349,306.93-49,308.14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无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五、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定向增发无超募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各定期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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