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与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了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具体办理实施
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