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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艳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检查,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反对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111103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1年3月29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1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4月2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事项、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事项、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2021年5月29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6月1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7月1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年8月27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1年10月1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1年11月9日,对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检查,了解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注了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在年报审计期间就年报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和提名。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考核结果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及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符合行权要求,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条件已达成。此外,对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考核目标的设置、考核对象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根据相关规则,给予了意见。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方面关注行业的发展态势以及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促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2021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2021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到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的要求,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掌握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主要规定,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yanhuiyangyyh@aliyun.com

独立董事:杨艳辉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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