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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3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核实,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当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除已履行信息披露程序的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外,公司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且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持有本次被担保公司控股权,其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担保管理制度,以及严格的内部财务控制和审计监督制度;为此,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上述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柯顿电子、iHealth欧洲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良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毕晓方 杨艳辉 孙卫军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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