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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胜利: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业务和事

项,重点关注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业务部、制造中心、物流部、采购部、信息技术部、质量部、证券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公共关系部、法务部、审计部等13个职能部门。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胜利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龙飞光电有限公司、胜利精密科技(波兰)有限公司、胜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苏州胜利高睿智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胜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控股子公司苏州胜利光学玻璃有限公司、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规范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人力资源

随着业务的迅速发展,大量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是公司稳健发展的根本。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形成了具有竞争力与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制定了《员工手册》、《薪资福利管理规定》、《招聘录用管理规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大学毕业生激励计划之规定》、《员工关系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公司在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的同时,积极营造适合人才竞争和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为高素质人才提供发挥才智、实现价值的平台的机会。

4、企业文化

公司倡导“创新、透明、沟通、主动”的核心价值观。公司适时组织管理层

及员工参加拓展训练等各类活动,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文化的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公司全体员工均能够做到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成了严格的资金审批授权程序,规范了公司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地防范了资金活动风险、提高了资金效益。

6、采购业务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落实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物料的请购、审批、采购或招标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7、资产管理

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8、销售业务

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并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建立一套完整的货款催收和考核办法。

9、工程项目

公司对大宗采购工程项目的招标、预算、决算、监督制度已初步建立。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审批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

10、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

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11、全面预算

公司加强了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各项预算指标的审批、分解、落实和考核,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方法得当,通过实施预算控制实现年度各项预算目标。

12、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重大合同法律审查制度》,要求公司待签署的重大合同需经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进行事前审核,并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实行合同全过程封闭管理,有效减少合同管理风险。

13、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建立起了完整的信息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确保了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有效。

14、信息系统

公司利用ERP系统、OA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和顺畅。同时,公司重视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信息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的工作。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当前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 5 -项目

项目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它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评价、分析汇总评价结果、认定控制缺陷、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文件、询问相关人员内部控制流程、分析内部控制的环境及其风险、以及抽样检查等方法,充分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是适当的,获取的评价证据是充分的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021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关键点的落实与执行,并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内部控制的自动化程度,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不适用。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 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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