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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胜利: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胜利精密”变更为“*ST胜利”,股票代码仍为“00242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0日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0519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95,213,663.8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162,149.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667,538.8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58,009,790.00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4.3.7条“上市公司因触

及本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14.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4.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且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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