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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资本: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0年1-6月,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0年1-6月,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往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同时,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了解李德罡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并着重了解了李德罡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从业经历,认为李德罡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德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李德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骆家駹非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的独立意见因骆家駹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非独立董事职务,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免去其非独立董事及

相关职务。

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骆家駹非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铮、钱卫、胡小雷

2020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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