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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天虹股份股票代码00241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万颖黄晓丽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9 楼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9 楼
电话0755-236518880755-23651888
电子信箱ir@rainbowcn.comir@rainbowc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889,516,891.119,675,821,015.78-3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5,721,552.94503,203,021.32-9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3,483,818.18451,137,030.65-114.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33,317,567.63-304,749,910.09-75.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980.4192-92.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980.4192-92.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2%7.56%下降7.04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5,163,046,976.0816,633,434,726.30-8.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481,302,330.546,949,576,466.45-6.74%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在新准则实施日,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为了保证可比性,2019年数据按照新收入准则口径列式,与2020年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889,516,891.115,650,151,662.484.2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25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3.40%520,885,500---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4.15%289,855,29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其他2.92%34,999,418---
共青城奥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92%23,008,33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54%18,466,35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一九组合其他1.33%15,999,943---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9%15,461,498---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其他1.22%14,670,687---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一一组合其他1.17%14,037,36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10%13,205,58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零售相关业

(1)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一季度疫情期间,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践行社会责任,在超市坚守营业保障民生的同时,百货购物中心业态进行阶段性停业及缩短营业时间,给予供应商大力度的减免租金及管理费的支持。公司根据疫情变化做好疫情动态防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积极组织优质商品货源,发力线上到家销售服务。随着二季度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出台的各种促消费政策,组织开展多项营销活动;门店开放欢乐时光项目,增强顾客到店体验;超市到家新增次日达业务,百货到家业务进一步全面运营。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及与各合作伙伴更加紧密的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GMV约130亿元,营业收入5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6亿元。

(2)报告期内重大经营事件回顾

①疫情期间防控应对

疫情发生之后,公司快速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小组,制定防控措施,并根据疫情情况动态调整防控措施,进出口体温检测、健康码、出行码查询;为顾客提供消毒洗手液、免洗消毒凝胶等便民消毒措施;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定时进行全面消毒;营业现场保持通风,空调系统全开新风,空调过滤网定期消毒/清洗,并进行公示;为顾客提供非接触式购物(到家业务)模式,全方位对顾客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为与供应商共克时艰,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给予租赁和联营供应商大力度减免租金及管理费的支持,合计减免约2.5亿元。此外,公司也取得大部分租赁物业业主一定程度的租金减免支持。

②保障民生供应,超市业态持续增长

疫情期间,为保障民生供应,公司超市和便利店持续营业;提前寻找与锁定货源、加大备货量,确保民生商品货源、质量、价格的稳定;并增加生鲜供应配送频次,物流配送24小时不停歇。上半年超市收入同比增长29%。公司战略核心商品群突显成效,销售额同比增长49%。其中,国际直采实现销售同比增长30%,新增马来西亚、新西兰等知名品牌直采合作;生鲜基地战略商品销售同比增长28%,生鲜基地数量增加15个;自有品牌销售同比增长72%,销售占比达8%;在2R商品的基础上新增Ready to heat 即煮商品,3R商品( Ready to eat、Ready to heat、Ready to cook)销售同比增长25%。全国供应链整合63家,销售同比增长16%。

③百货/购物中心门店复苏

百货/购物中心门店根据所在地政府防控要求和市场情况于1月27日起陆续停业,3月7日起全面恢复营业。

营业中的百货/购物中心积极开展各种线上的直播、线上种草,结合门店店庆、年中庆等营销,积极参与各地政府开展的购物节、消费券活动,购物中心开放欢乐时光项目,增强顾客到店体验;百货组织2020年夏季主题编辑营销活动,录制小视频进行搭配美学的线上服务和营销等方式吸引顾客线上线下购物。自3月疫情稳定后,公司百货/购物中心每月客流人数不断恢复,销售恢复明显,二季度购物中心和百货营业收入环比分别增长42%、26%。

上半年百货老店进行升级调整或积极转型,其中南昌中山天虹调整升级已与迪奥、纪梵希、雅诗兰黛、兰蔻等多个国际品牌完成签约。

新店的筹备正在进行中,购物中心持续将主题街区、欢乐体验项目融入到新筹备项目中;百货通过街区化项目提升顾客体验。

④线上运营能力提升,在线销售快速增长

公司上半年线上销售同比增长259%,二季度同比增长286%。

进一步优化超市数字化,6月底开始同城次日达与优品全国配业务,进一步提高门店效能,拓展市场空间。上半年超市到家销售同比增长131%,二季度同比增长119%;销售占比达到13%。

全面运营百货数字化,百货数字化线上专柜不断增加,全国75家门店专柜上线企业微信导购功能;全国门店共享高端商品供应链,如兰蔻、资生堂、后、欧舒丹、戴森等;小程序直播全面上线,持续培养柜员直播技能,并逐步加大直播场次。上半年百货专柜到家销售同比增长30倍,二季度环比增长107%;销售占比达13%,客单价环比提升近一倍。

⑤网络拓展

2020年上半年,公司共新增三家购物中心,六家超市(含五家sp@ce独立超市)。

1月1日,天虹在深圳市福田区、龙华中心区分别承租经营中航城天虹购物中心、龙华中心区天虹购物中心。

1月12日,天虹在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设经开天虹购物中心。

1月17日,天虹在深圳市开设独立超市sp@ce新安优城店。

1月18日,天虹在南昌市开设独立超市sp@ce西湖桃苑店。6月12日,天虹在深圳市开设独立超市sp@ce星河国际店。6月18日,天虹在惠州市开设独立超市sp@ce惠州盛汇店。6月24日,天虹在深圳市开设独立超市sp@ce领航城店。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在新准则实施日,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书林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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