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高级管理人员刘红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持有公司股份610,5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93%)的高级管理人员刘红花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52,6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3%)。2021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刘红花女士《关于减持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刘红花女士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刘红花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9月22日-2021年11月23日 | 12.12 | 100,000 | 0.0081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 红 花 | 合计持有股份 | 610,551 | 0.0493 | 510,551 | 0.0412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2,638 | 0.0123 | 52,638 | 0.00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7,913 | 0.0370 | 457,913 | 0.037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刘红花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刘红花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刘红花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