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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0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3-02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36名,代表股份6,280,418,696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703%。其中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728名,代表股份703,768,510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5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3名,代表股份5,355,827,315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96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93名,代表股份924,591,381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280,360,53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55,5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9%;弃权2,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80,361,53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55,5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9%;弃权1,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80,361,53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55,5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9%;弃权1,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80,362,03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54,0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9%;弃权2,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97,855,108.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954,964.0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7,958,561,319.89元,减去2021年度现金分红8,489,887,847.10元,加回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未支付的分红6,864,285.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9,030,437,901.9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460,240,986.49元(合并)。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030,437,901.96元。

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363,932,7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54,752,952.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6,280,359,23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56,8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9%;弃权2,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03,709,05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16%;反对56,86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81%;弃权2,6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4%。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80,363,03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54,0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9%;弃权1,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03,712,85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21%;反对54,06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77%;弃权1,6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6,402,6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61%;反对4,012,92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39%;弃权3,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699,752,48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294%;反对4,012,92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5702%;弃权3,1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4%。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虹嘉、胡扬忠、邬伟琪,持股共计5,125,855,01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48,213,25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500%;反对6,347,03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5497%;弃权3,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697,418,07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0977%;反对6,347,034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9019%;弃权3,4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5%。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80,361,63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55,4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9%;弃权1,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4,069,26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989%;反对6,347,83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011%;弃权1,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1,259,72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396%;反对6,348,83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011%;弃权72,810,14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159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624,609,534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88.7521%;反对6,348,834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9021%;弃权72,810,14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345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胡扬忠,持股共计3,972,208,933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301,756,72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7204%;反对6,451,4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795%;弃权1,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697,315,47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0831%;反对6,451,437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9167%;弃权1,6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80,362,73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54,3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9%;弃权1,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03,712,55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20%;反对54,36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77%;弃权1,6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80,360,53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1%;反对55,0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9%;弃权3,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吴钢、苏致富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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