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前次减持计划完成暨本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公司副总经理赵降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8,250股,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563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由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涉及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7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导致减持股份数发生变化,由不超过39,563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59,345股。
截止2019年7月29日,赵降龙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且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6)。
2019年9月5日,公司接到赵降龙先生的通知,赵降龙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59,345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3%。本次减持后,赵降龙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
赵降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5日 | 22.03 | 59,345 | 0.0063 |
合 计 | 59,345 | 0.006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赵降龙 | 合计持有股份 | 237,375 | 0.025 | 178,030 | 0.018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345 | 0.0063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8,030 | 0.0187 | 178,030 | 0.0187 |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赵降龙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赵降龙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降龙先生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赵降龙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降龙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降龙先生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赵降龙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