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53。《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