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雷科防务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鹏飞 | 联系电话:0755-23953856 |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李岑 | 联系电话:0755-2395385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事前审议相关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事前审议相关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事前审议相关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1、董事伍捍东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基本情况:董事伍捍东的配偶魏茂华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防务”)股票4,274,200股,成交金额2,187.52万元;于2022年9 |
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雷科防务股票1,474,200股,成交金额751.92万元。 伍捍东作为雷科防务董事,未能勤勉尽责督促其配偶合规买卖雷科防务股票,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0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提醒、强调、督促学习关于股票交易相关规则,并告知其对配偶等行为合规性有督促责任。 2、2022年度业绩大幅下滑 基本情况:2022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较大。上述业绩大幅变动主要系①2022年全球突发不利因素多点持续爆发对公司生产经营影较大。公司多地的核心子公司因管控多次出现较长时间的停工停产,恢复到岗办公后,员工普遍感染,到岗率低,导致本年度相关生产、交付任务无法按计划进行,交付量的下降使得报告期收入大幅减少。此外,公司部分子公司作为军品供应链中配套层级相对较高的产品供应商,受军品行业政策、定价规则、税收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价格的下降带来收入相应减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人工成本、房租等固定支出无法降低,随着人工成本逐年增加,加之公司租赁新办公场所产生房租、折旧等费用,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及费用增加,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②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规定在本报告期对历年收购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整改措施:督促公司管理层关注公司业绩变化,积极履行企业管理经营责任,切实保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8(作为保荐机构发表)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2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下滑;董事伍捍东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上市公司已披露2022年度业绩下滑的具体情况及下滑原因;已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提醒、强调、督促学习关于股票交易相关规则,并告知其对配偶等行为合规性有督促责任。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 2022年12月3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培训重点对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进行了讲解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 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 无 | 不适用 |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2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较大。上述业绩大幅变动主要系①2022年全球突发不利因素多点持续爆发对公司生产经营影较大。公司多地的核心子公司因管控多次出现较长时间的停工停产,恢复到岗办公后,员工普遍感染,到岗率低,导致本年度相关生产、交付任务无法按计划进行,交付量的下降使得报告期收入大幅减少。此外,公司部分子公司作为军品供应链中配套层级相对较高的产品供应商,受军品行业政策、定价规则、税收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价格的下降带来收入相应减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人工成本、房租等固定支出无法降低,随着人工成本逐年增加,加之公司租赁新办公场所产生房租、折旧等费用,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及费用增加,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②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规定在本报告期对历年收购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 督促公司管理层关注公司业绩变化,积极履行企业管理经营责任,切实保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雷科防务收购奇维科技时所作承诺:刘升等承诺方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雷科防务收购恒达微波时所作承诺:伍捍东等承诺方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雷科防务收购恒达微波时所作承诺:伍捍东等承诺方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是 | 不适用 |
雷科防务收购恒达微波时所作承诺:伍捍东、刘峰等承诺方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 不适用 | |
雷科防务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承诺方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雷科防务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股权激励承诺: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股权激励承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分红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2年11月,因 2017年利源精制非公开项目保荐机构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保荐机构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为公司对保荐机构的监管措施。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杜鹏飞 朱李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