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雷科防务: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作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2021年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所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提议的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所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预计的独立意见

通过仔细阅读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董事会情况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公司对2021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日常经营需要,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关联董事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关于确定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现状及行业、地区

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至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信永中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

九、关于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十、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18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8,0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刘 捷

龚国伟

关 峻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