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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科防务: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9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82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戴斌先生、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伍捍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捷先生、龚国伟先生、关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捷先生、龚国伟先生、关峻先生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均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

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并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逐项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斌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职称。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理工华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翔科飞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兴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创新产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微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阻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北理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日,戴斌先生持有100,000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戴斌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职称,北斗二代重大专项专家组专家。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2012年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2013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现任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雷科雷达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苏州理工雷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未来导航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截至本日,刘峰先生持有22,788,407股公司股份,与刘升、高立宁、韩周安、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下称“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日持有102,578,076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7.65%);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升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任职于原兵器工业部第203所、陕西三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控部经理、陕西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雷科防务(西安)控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理雷科(西安)创新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鼎拓科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思导瑞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奥瑞思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恒星箭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方奇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日,刘升先生持有24,747,692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刘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高立宁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在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曾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任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雷科雷达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理工雷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监事、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日,高立宁先生持有8,909,499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高立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韩周安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担任电子科技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派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日,韩周安先生持有9,083,158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韩周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6、伍捍东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微波技术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电子学会会士。曾获西安市劳动模范、西安市劳动模范、西安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西安市践行“西迁精神”优秀代表等荣誉表彰,曾任职于兵器总后兵器科学研究院雷达所、兵器工业总公司206研究所,现任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西安优来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日,伍捍东先生持有33,667,775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伍捍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捷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自2018年10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授,珠海市证金大数据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先后任职于兵器工业部第674所,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曾任深圳证券交

易所高级研究员、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中心副主任、会员管理部副总监、西北中心主任、上市推广部副总监、深交所西北地区首席代表、其间还曾在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福建省证券管理办公室、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任挂职。

截至本日,刘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捷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刘捷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龚国伟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位,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称,自2018年10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至今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萨尼威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贵州麻卡文化旅游投资公司监事、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委员、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联执委。

截至本日,龚国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国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龚国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关峻先生,1967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自2021年2月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就职于武汉建工集团、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2007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工业大学,曾在北京工业大学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方向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现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秘书长、秘书长、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理事、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理事,曾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北京市科学进步三等奖。截至本日,关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关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关峻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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