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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柴敏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柴敏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马永义先生代为参加了2022年4月13日的董事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召开时间届次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03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2年04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2022年0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2022年08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2022年09月0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0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注销/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行权/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多次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与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针对利润分配、募投项目、关联交易、股权激励

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战略、重大事项等动态信息。同时,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对公司业务发展、管理运营,尤其是人力资源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日常工作情况及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战略转型,对公司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结合自身多年的管理经验积极为公司经营发展献言献策,日常工作中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详细研究、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力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合规性进行严格监督,促使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规范公司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了履职能力。

五、2022年报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本人在2022年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积极与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相关沟通,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年报及时披露。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柴敏刚电子邮箱:mingang.chai@corplution.com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且长期以来运作规范。2022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缺陷和问题。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柴敏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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