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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号楼)

重要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本报告仅对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事务进行专项说明,不表明对其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因市场行为及其他情形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3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6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7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0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 11第六章 偿债能力、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2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5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8第九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9第十章 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0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21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1、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5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年11月,公司成功发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2、债券名称: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的简称为“17四维01”,代码为112618。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0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2年保持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2017年11月23日。

11、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1月2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1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经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首次长期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首次信用评级为AAA。2018年度主体跟踪长期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跟踪信用评级为AAA。

1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等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2018年,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跟踪评级情况、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监督发行人对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义务和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6月,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2018年10月,受托管理人出具了《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11月,受托管理人召集召开了“17四维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关于“17四维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NavInfo Co., Ltd.股票代码:002405股票简称:四维图新注册资本:1,962,465,690元法定代表人:吴劲风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日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7号弘彧大厦10层1002A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与北清路交汇处东南角四维图新大厦主营业务:开发智能交通、航空航天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自动制图、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设备管理、测绘工程、个人数字助理的技术及产品;开发、生产导航电子地图、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2018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13,365.91万元,同比减少1.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07.07万元,同比增长80.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746.64万元,同比减少581.61%。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1,309,470,982股,基本每股收益为0.3755元。截至2018年末,

发行人总资产为921,510.53万元,同比减少5.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20,123.18万元,同比增长8.52%。

2018年,发行人积极应对汽车产销整体下滑等因素带来的影响,加大力度推进新业务及新产品的研发和商业化落地,进一步落实“智能汽车大脑”发展战略。一方面,发行人基于持续提升的生产及服务能力,以及多年积累的良好的客户关系,全面拓展与车厂及互联网高科技企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夯实导航电子地图业务在市场及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发行人加大内外部资源投入力度,优化业务结构布局,积极推进在新业务、新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等方面的尝试和探索,加速打造发行人在车联网、汽车电子芯片、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及自动驾驶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

截至2018年12月底,发行人已经在手车互联前装市场份额、新能源汽车出行服务产品商业化闭环、国产化MCU芯片量产落地、高精度地图数据商用化、高精度定位部分省市组网、L3级自动驾驶整体解决方案验证、MineData位置大数据平台行业定制化及服务能力提升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年度报告,发行人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21,510.53979,891.71
负债总额181,232.62292,496.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20,123.18663,615.46
所有者权益740,277.91687,395.06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213,365.91215,648.78
利润总额50,670.5526,944.43
净利润37,741.8221,232.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07.0726,519.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746.6421,957.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74.9739,031.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222.55-327,691.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589.63321,029.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182.4232,601.12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58号”文批准,发行人于2017年11月23日公开发行了本期公司债券“17四维0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三、本期公司债券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监管人”)于2017年12月18日签署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资金监管协议》,发行人于监管人营业机构开立了唯一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委托监管人对发行人提供募集资金的安全保管、运用监督、资金划拨等服务。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全部汇入发行人于监管人处开立的账户,监管人提供了电子银行业务回单(收款),确认已经收到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2月26日,发行人向监管人出具《资金用途说明》,发行人申请使用募集资金2,985.1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8年1月3日,发行人向监管人出具《资金用途说明》,发行人申请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高新投”)为本期债券的担保人,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Z012号)综合评定,深圳高新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担保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未发生影响其代偿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担保人仍具备为本次债券提供较强的担保实力。

深圳高新投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19)212号),深圳高新投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18年末/2018年度2017年末/2017年度
总资产(万元)2,052,718.021,346,952.97
所有者权益(万元)1,178,738.971,119,617.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177,908.411,119,107.66
资产负债率42.58%16.88%
流动比率6.239.91
速动比率6.239.91
营业收入(万元)208,520.14150,517.45
利润总额(万元)152,101.10110,942.95
净利润(万元)113,306.6983,487.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113,385.7883,467.62

第六章 偿债能力、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一、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19.67%29.85%
流动比率(倍)1.981.60
速动比率(倍)1.941.57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万元)37,741.8221,232.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7,074.9739,031.41

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2017年11月8日,深圳高新投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编号:Z201702102),并于2017年11月8日与发行人签订了《担保协议书》(编号:Z201702102)。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保障措施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发行人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

作日内,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4、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5、其他保障措施

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报告期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8年11月9日,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不要求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以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拟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召集了“17四维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17四维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行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提议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9日,9:30至10:30

(2)以通讯方式投递表决票时间: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8年11月3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上午9:00止

5、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通讯投票(邮寄或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与北清路交汇处东南角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7、召集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召集

8、债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9、会议审议议案:《关于不要求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以集中 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拟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 偿

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6名,代表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429,990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86.00%。

其中,以通讯投票(邮寄或传真)的方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的本次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419,990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84.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的本次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1名,代表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10,000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2.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参与了现场计票、监票。

(三)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7四维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未通过《关于不要求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以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拟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本议案的持有人代表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210,000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42.00%;反对本议案的持有人代

表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219,990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44.00%;弃权本议案的持有人代表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0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0.00%。本议案未获得代表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本议案未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11月23日,2018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1月2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2018年11月23日支付2017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2日期间的利息。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期债券未出现延迟兑付利息的情况。

第九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了对本期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并于2019年6月12日出具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1047号),跟踪评级结果如下:

1、本期债券跟踪信用评级:AAA

2、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AA

3、评级展望:稳定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十章 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1、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017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为拟设立并购基金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发行人将对拟设立的“北京四维智能车联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中的有限合伙人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伙份额承担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回购义务,对有限合伙人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伙份额承担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回购义务,合计将承担不超过10亿元的差额补足义务。上述差额补足事宜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2017年12月25日,发行人与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2017年12月21日,发行人与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

2018年9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Mapbar Technology Limited接受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北京图吧与四维智联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公司为四维智联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Mapbar Technology Limited拟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完成后,发行人不再将Mapbar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图吧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图吧科技有限公司协议控制的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作为上述交易的一项先决条件,发行人将所持有的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质给北京图吧科技有限公司,以确保北京图吧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协议控制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属于发行人向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18年9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向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为23,652.71万元,向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为2,175.67万元,向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为

10,000.00万元,合计为35,828.38万元,占2017年末净资产687,395.06万元的5.21%。

2、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担保

2017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图新投资(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图新投资(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向法国巴黎银行等申请银团贷款的议案》。同意图新投资(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与法国巴黎银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欧洲)有限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组成的银团共同签订《银团贷款协议》,申请本金不超过1.1亿欧元的贷款。同意发行人向被担保人为图新投资(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1亿欧元担保,债权人为法国巴黎银行及其他银团成员行。

2017年6月26日,发行人与法国巴黎银行及其他银团成员行签署了《担保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向法国巴黎银行及其他银团成员行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二、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2018年10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发行人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0.00元/股(含20.00元/股),用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2018年11月5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019年5月5日,发行人该次回购期限届满,发行人在回购期间回购了1,962,7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15%。该次回购股份涉及的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召集召开了“17四维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权益分派

2019年4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发行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308,310,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派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308,310,460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962,465,690股。

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4日,分派对象为截至2019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股东,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7日。

四、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相关当事人

2018年度,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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