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8,320,801 股,股份性质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0.938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年6月1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2 号文核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爱仕达”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38,320,80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 8.00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述股份已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数量 (股) | 限售期(月) |
1 | 陈合林 | 10,850,000 | 36 |
2 | 林菊香 | 6,781,250 | 36 |
3 | 陈灵巧 | 4,882,500 | 36 |
4 | 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9,215,676 | 36 |
5 | 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878,875 | 36 |
6 | 王相荣 | 1,356,250 | 36 |
7 | 林彦 | 1,356,250 | 36 |
合计 | 38,320,801 | - |
注: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兴证证券资管-农业银行-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股。
截至目前,公司股本总额为350,320,801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7,290,426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8,969,625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38,320,801股自2016年6月2日起限售期为36个月,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同时,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锁定期内,认购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不退出该资产管理计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年6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8,320,801 股,股份性质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388%。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 7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总持有股数(股)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股) | 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股) | 备注 |
1 | 陈合林 | 境内自然人 | 26,177,000 | 10,850,000 | 10,850,000 | 质押22,550,000股 |
2 | 林菊香 | 境内自然人 | 6,781,250 | 6,781,250 | 6,781,250 | 质押6,781,250股 |
3 | 陈灵巧 | 境内自然人 | 16,582,500 | 4,882,500 | 4,882,500 | 质押16,582,500股 |
4 |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基金、理财产 品等 | 9,215,676 | 9,215,676 | 9,215,676 | -- |
5 | 兴证证券资管-农业银行-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理财产 品等 | 3,878,875 | 3,878,875 | 3,878,875 | -- |
6 | 王相荣 | 境内自然人 | 1,356,250 | 1,356,250 | 1,356,250 | -- |
7 | 林彦 | 境内自然人 | 1,356,250 | 1,356,250 | 1,356,250 | -- |
合计 | 65,347,801 | 38,320,801 | 38,320,801 | -- |
注:上述人员中,陈合林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灵巧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余人员不存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非公开发行即特定股份的持有者,其减持须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提醒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290,426 | 16.35 | -- | 38,320,801 | 18,969,625 | 5.41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3,030,375 | 83.65 | 38,320,801 | -- | 331,351,176 | 94.59 |
三、股份总数 | 350,320,801 | 100.00 | -- | -- | 350,320,801 | 1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爱仕达本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爱仕达本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