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国进出口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由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表:
授信对象 |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万元) | 增信方式 | 授信期限 | 用途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 30,000 | 50,000 | 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综合授信额度用途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
调整后实际授信的额度、期限、品种及用途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调整授信额度不涉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调整事项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