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下调“19海普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发行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9海普01”),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拟调整本期债券第2年、第3年的票面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1个、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1个、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1个、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第1年(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0月28日)票面利率为6.50%。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初步意向下调票面利率,发行人拟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票面利率下调400BP后,下一个计息年度即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8的票面利率为2.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调整幅度请以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19海普01”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准。
三、本期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1个、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公司本期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相关机构
1、发行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
联系人:谈煊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邮政编码:518118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联系电话:010-53189445
传真:010-56702808邮政编码:430024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