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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瑞: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刊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资产质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于对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资产质押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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