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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刘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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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议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前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议案,积极参与讨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列席年度股东大会,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董事会各项决议都符合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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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期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董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19年4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二、对《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三、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除了参加会议的时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学习和考察时间达10天,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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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多次对议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及时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媒体渠道,多方面了解公司所面临的各种经营形势,积极对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建言献策。

(三)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实地考察工作,利用现场办公机会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监督公司高管履职情况,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运行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作为董事会专门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一)2019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席并主持三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了《关于核定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暨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审慎评估,对公司人才团队建设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2019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了《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初稿》、《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201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等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及公司其他重大的财务相关事项进行审核把关。除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之外,本人能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检查指导内部审计部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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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及日常经营情况,本人详细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019年度,公司共发布了66份公告。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

(三)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积极、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厦门证监局举办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简报》,学习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及厦门证监局、深交所出台的其他新文件、新规定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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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人联系方式

本人虽已届满离任,但仍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洋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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