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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4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 年 04 月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蔡永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千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千宇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334,357,172.99               233,673,783.47                      43.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219,779.02                37,402,152.23                      39.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0,376,187.46                37,397,933.92                       34.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468,135.58              -14,978,622.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18                    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18                    4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1%                       2.97%                     0.6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1,987,819,247.98            1,964,821,385.34                       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72,085,027.75            1,419,865,248.73                       3.6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825.92
                                                                                       包括子公司检测中心收到高新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技术企业扶持专项资金 179.80
                                                                        2,250,975.9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万元以及政府补贴的科研项目
                                                                                       经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276.39
所得税影响额                                                              342,078.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4.00
合计                                                                    1,843,591.56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00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蔡永太           境内自然人              17.71%      35,907,768        35,907,768 质押               20,800,000
李晓斌           境内自然人               5.32%      10,785,411        10,785,411
黄明辉           境内自然人               5.08%      10,306,296        10,306,296
麻秀星           境内自然人               2.77%       5,612,405         5,612,405
林伟             境内自然人               2.55%       5,173,006         5,173,006
杨建华           境内自然人               2.25%       4,563,000         4,563,000
中国建设银行-
银华核心价值优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4%       4,339,600
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
大成创新成长混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5%       3,956,884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林秀华           境内自然人               1.52%       3,083,000         3,042,000
叶斌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桂苗苗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林燕妮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郭元强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林千宇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邱聪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高卫国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陈强全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刘德渊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孙雪峰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陈鹭琳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赖卫中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黄汉东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钟怀武           境内自然人                1.5%       3,042,000         3,042,00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
                                                                        4,339,600 人民币普通股            4,339,600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
                                                                        3,956,884 人民币普通股            3,956,884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
                                                                        2,675,135 人民币普通股            2,675,135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
                                                                        1,009,901 人民币普通股            1,009,901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信-农行-国信"金理财"价
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                                                869,306 人民币普通股           869,306
划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基中
                                                                            793,451 人民币普通股           793,451
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2,163 人民币普通股           762,163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77,045 人民币普通股           677,045
-万能-个险万能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597,628 人民币普通股           597,628
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 2 号成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长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自然人李晓斌、黄明辉、麻秀星、杨建华、叶斌、桂苗苗、林燕妮、郭元强、林千宇、
                                  邱聪、高卫国、陈强全、刘德渊、孙雪峰、陈鹭琳、赖卫中、黄汉东、钟怀武、林秀华
                                  共 19 位发起人股东为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愿意共同保障蔡永太先生作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除蔡永太先生之外的本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其他股东签订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
说明                              行使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
                                  动;并在作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尽最大可能共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当蔡永太提出邀约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时将同意签订。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
                                  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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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2,693,369.52元,增长 233.9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其参股
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款2,180万元,截至3月31日,该公司尚未完成工商登记。
2、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794,651.49元,增长81.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河南科之杰、贵州科之杰新增厂房在建工程
投入。
3、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5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浙江科之杰归还民生银行借款。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16,551,340.99元,下降64.6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年度预提的年终奖。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0,683,389.52元,增长43.09%,主要原因系2012年11月新收购的子公司浙江科之杰报告期内实
现营业收入4,579.54万元;子公司贵州科之杰和河南科之杰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649.03万元、1,973.98万元。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5,245,832.78元,增长41.63%,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1,195,361.92元,下降32.59%,主要原因系从事技术服务的部分子公司实行营改增,使报
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380,390.69元,增长94.5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增长,相关代理服务费、运费相应增
长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882,435.67.67元,增长49.57%,主要原因系新增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科之杰及浙江科之杰的管
理费用,且营业收入增长使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16,515.88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到期转出使利息收入减少。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016,351.59元,增长772.87%,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收
到高新技术企业扶持专项资金179.8万元。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63,674.99元,增长54.7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使所得税
费用相应增加。
9、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0.08元,主要原因系净利润同比增长。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40,808,817.11元,下降1555.9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建研科技支付参股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款2,180万元;另上年同期有大量定期存款到期转回,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3,403.51万元。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10,307.83元,增长47.01%,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浙江科之杰本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到期转回。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无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无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公司股票上市
                                                      前发起人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的承
                                                      诺。自本公司股
                                     本公司全体发
                                                      票上市交易之     2010 年 05 月 06                   严格履行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起人股东蔡永                                         三十六个月
                                                      日起三十六个     日                                 事项
                                     太先生等 50 人
                                                      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蔡
                                                      永太、李晓斌、
                                                      麻秀星、黄明
                                                      辉、叶斌、郭元
                                                      强、林燕妮、邱
                                     担任公司董事、
                                                      聪、高卫国和林
                                     监事、高级管理
                                                      千宇 10 人承诺:2010 年 05 月 06                    严格履行承诺
                                     人员的股东蔡                                         长期有效
                                                      除前述锁定期     日                                 事项
                                     永太先生等 10
                                                      外,本人在担任
                                     人。
                                                      本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
                                                      所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且在申报
                离职六个月后
                的十二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所出
                售的本公司股
                份总数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
                的 50%。
公司实际控制    公司控股股东      2008 年 05 月 10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承诺
人蔡永太先生    (实际控制人) 日                             事项
                蔡永太先生于
                2008 年 5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承
                诺如下:\"在单
                独或共同实际
                控制贵公司期
                间,本人及本人
                单独或共同控
                制的企业或经
                济组织(不含贵
                公司)不会在中
                国境内外直接
                或间接地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
                贵公司主营业
                务或者主要产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相同或者相似
                的企业或经济
                组织;若贵公司
                将来开拓新的
                业务领域,贵公
                司享有优先权,
                承诺人及其单
                独或共同控制
                的企业或经济
                组织(不含贵公
                司)将不再发展
                同类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蔡永太先生于
                2008 年 5 月 10
                日对公司作出
                承诺:\"本人将
                避免与贵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
                如因贵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而
                无法避免关联
                交易时,本人将
                严格执行相关
                回避制度,依法
公司实际控制    诚信地履行股      2008 年 05 月 10              严格履行承诺
                                                     长期有效
人蔡永太先生    东的义务,不会 日                               事项
                利用关联人的
                地位,就上述关
                联交易采取任
                何行动以促使
                贵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作出
                侵犯贵公司及
                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决议;贵
                公司与本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公正、公
                平的原则进行。
                \"
本公司全体发    公司全体发起
                                  2007 年 10 月 09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承诺
起人股东蔡永    人股东于 2007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太先生等 50 人。年 10 月 9 日向 日                          事项
                                             公司出具《关于
                                             避免资金占用
                                             的承诺函》,承
                                             诺将严格遵守
                                             公司的资金管
                                             理制度,积极维
                                             护公司的资金
                                             安全,并保证不
                                             亲自或通过本
                                             人的关联方以
                                             任何形式占用
                                             公司及其子公
                                             司的资金。
                                             为维护公司经
                                             营稳定及可持
                                             续发展,愿意共
                                             同保障蔡永太
                                             先生作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
                                             的地位,在作为
                                             本公司股东期
                                             间,不以任何形
                                             式谋求成为本
                                             公司的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
                             李晓斌、麻秀    人,不以控制为
                             星、黄明辉、叶 目的增持本公
                             斌、郭元强、林 司股份,不与除 2012 年 10 月 15              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长期有效
                             燕妮、林千宇等 蔡永太先生之      日                         事项
                             7 位原实际控制 外的本公司其
                             人              他股东签订与
                                             控制权相关的
                                             任何协议(包括
                                             但不限于一致
                                             行动协议、限制
                                             实际控制人行
                                             使权利的协
                                             议),且不参与
                                             任何可能影响
                                             蔡永太先生作
                                             为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地位的
                                             活动;并在不作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为一致行动人
                 后仍将尽最大
                 可能共同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最大化,当
                 蔡永太提出邀
                 约签订一致行
                 动人协议时将
                 同意签订。
                 为维护公司经
                 营稳定及可持
                 续发展,愿意共
                 同保障蔡永太
                 先生作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
                 的地位,作为本
                 公司股东期间,
                 不以任何形式
                 谋求成为本公
                 司的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
杨建华、桂苗
                 不以控制为目
苗、邱聪、高卫
                 的增持本公司
国、陈强全、刘
                 股份,不与除蔡
德渊、赖卫中、
                 永太先生之外
黄汉东、陈鹭
                 的本公司其他
琳、孙雪峰、钟                    2012 年 10 月 15              严格履行承诺
                 股东签订与控                        长期有效
怀武、林秀华等                    日                            事项
                 制权相关的任
12 位持有本公
                 何协议(包括但
司股份 1.5%以
                 不限于一致行
上的发起人股
                 动协议、限制实
东(原实际控制
                 际控制人行使
人除外)
                 权利的协议),
                 且不参与任何
                 可能影响蔡永
                 太先生作为本
                 公司实际控制
                 人地位的活动,
                 并在作为公司
                 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中尽最大
                 可能共同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最大化。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是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严格履行承诺
四、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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