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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9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介

1、 2021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 2021年4月29日至 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2021年5月1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份公司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9名激励对象授予2,69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02元,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8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元。

5、 2021年7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69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02元/份,期权简称:梦洁 JLC3,期权代码:037151。

6、 2021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24.00万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1.98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2021年7月14日上市。

7、 2021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6.00万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1.98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于2021年7月14日上市。

8、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王禹主动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王禹获授的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 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 回购原因及数量

因激励对象王禹主动辞职,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王禹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获授的600,000股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回购注销。

2、 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授予价格1.9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1,188,00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应支付回购总金额为1,188,00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上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因激励对象王禹主动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王禹获授的6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五、 监事会核实意见

因激励对象王禹主动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王禹获授的6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该回购注销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回购注销事项。

六、 律师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根据注销登记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梦洁股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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