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有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李菁先生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李菁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李菁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总经理聘任的提名方式及表决、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求;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黄惠华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陈 浩 肖海军 万 平 关 健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