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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关于与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拟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暨拟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签署总部迁驻洛阳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并同日与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迁驻洛阳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为了获取更多产业资源,完善产业链布局,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充分利用政策资源,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将注册地迁至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目前公司重要生产基地之一位于洛阳市,洛阳市拥有良好的工业基础,在高温材料与新能源材料领域有着完善的产业基础与丰富的产业集群,在营商环境、产业链、人才、政策等诸多方面优势明显,将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与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加强合作,洛阳市区各级政府部门将为公司在洛阳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公司将加大在洛阳市的投资,为洛阳市区域产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多贡献,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在确定具体地址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

订,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箱、传真号码及公司网址目前均未变动。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注册地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拟变更注册地址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拟变更注册地址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将有利于公司获得政策支持与发展机会,不断优化公司发展软硬件环境,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配置,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 本次拟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拟变更事项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是否获得许可以及变更后的具体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

4、 本次拟变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迁驻洛阳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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