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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规规定,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维春 张国栋 梁永和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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