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国各地复工都有所延迟,审计机构尚有部分和第三方相关的审计程序仍在进行中,因此导致无法按原计划出具2019年年度报告。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公司慎重研究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