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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参会董事4名,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王韧女士、龚新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长青转2”的议案》

根据《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3月5日止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长青转2”当期转股价格(7.41元/股)的130%(即9.633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同意行使“长青转2”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日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长青转2”进行全部赎回。

《关于实施“长青转2”赎回事宜的第一次公告》刊登于2020年3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律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务所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3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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