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青转2”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一、“长青转2”转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长青转2”(债券代码:
128055)转股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3月4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长青转2”累计有409,307,000元转换成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简称:长青股份,股票代码:
002391),转股股数累计为55,235,255股,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39,229,270股的10.24%;尚有504,493,000元存量的“长青转2”未转股,占“长青转2”发行总量913,800,000元的55.21%。截至2020年3月4日,公司总股本为594,464,525股。
二、备查文件
1、截至2020年3月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长青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0年3月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长青转2”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