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8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153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0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4、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2019年末从业人员 类别及数量 | 合伙人数量 | 196人 |
注册会计师数量 | 1458人 | |
从业人员数量 | 6119人 | |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数量 | 699人 | |
拟签字注册 会计师 | 姓名 | 个人从业经验 |
贺顺祥 | 贺顺祥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证书编号为510100053054,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自2012年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国内首次发行与上市、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重大资产重组方面等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 |
洪琳 | 洪琳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证书编号为310000060155,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自2012年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国内首次发行与上市、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重大资产重组方面等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
(三)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2018年度)业务信息:
总收入 | 170,859.33万元 |
审计业务收入 | 149,323.68万元 |
证券业务收入 | 57,949.51万元 |
审计公司家数 | 15,623家 |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 240家 |
上市公司所在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 是 |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根据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等情况,经综合评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及相关人员均具备充分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是否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 |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
项目合伙人 | 贺顺祥 | 注册会计师 | 是 | 17年 |
项目质量 控制负责人 | 李琪友 | 注册会计师 | 是 | 17年 |
拟签字 注册会计师 | 贺顺祥 | 注册会计师 | 是 | 17年 |
拟签字 注册会计师 | 洪琳 | 注册会计师 | 是 | 8年 |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1次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3次 | 5次 | 9次 | 2次 |
自律处分 | 无 | 1次 | 2次 | 无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类型 | 注册会计师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 贺顺祥 | 无 | 无 | 无 |
洪琳 | 无 | 无 | 无 | |
行政处罚 | 贺顺祥 | 无 | 无 | 无 |
洪琳 | 无 | 无 | 无 | |
行政监管措施 | 贺顺祥 | 无 | 无 | 无 |
洪琳 | 无 | 无 | 无 | |
自律处分 | 贺顺祥 | 无 | 无 | 无 |
洪琳 | 无 | 无 | 无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五)股东大会审议说明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