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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制药: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7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安怀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娅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娅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2,410,083,299.3911,954,952,353.81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532,100,245.476,615,306,677.94-1.26%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751,322,197.797.67%5,025,171,615.761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8,280,018.15-31.77%263,918,812.36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6,800,522.46-31.49%245,181,967.123.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511,041.39-103.85%-388,536,237.63-448.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33.33%0.16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33.33%0.161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0.49%4.08%0.2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2,424.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257,757.6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231,662.2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284,410.9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993,396.28确认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
减:所得税影响额3,219,749.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91,792.41
合计18,736,845.2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8,85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52%358,764,3490质押358,764,349
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27%104,592,68280,432,682质押82,263,449
UCPHARM COMPANY LIMITED境外法人5.79%96,460,90396,460,903质押85,230,788
安怀略境内自然人4.59%76,525,89557,394,421质押36,410,000
琪康国际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84%64,069,93564,069,935质押64,069,535
北京民生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33%55,465,86855,465,868质押39,000,000
宿迁大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8%52,982,7430
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37%39,520,95839,520,958质押39,520,958
表卫东境内自然人2.35%39,165,7420
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5%27,481,80627,481,806质押27,481,4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58,764,349人民币普通股358,764,349
宿迁大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2,982,743人民币普通股52,982,743
表卫东39,165,742人民币普通股39,165,742
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4,160,000人民币普通股24,160,000
深圳市对口支援办公室22,651,520人民币普通股22,651,520
安怀略19,131,474人民币普通股19,131,47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6,572,945人民币普通股16,572,945
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10,470,000人民币普通股10,470,000
杜健10,055,000人民币普通股10,055,000
平安资产-邮储银行-如意10号资产管理产品10,000,068人民币普通股10,000,06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为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安怀略是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二者为一致行动人;UCPHARM COMPANY LIMITED与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兄妹关系,为一致行动人;琪康国际有限公司与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徐琪,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1,486,261,138.772,145,132,321.85-30.71%详见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动原因
其他应收款745,183,100.60456,489,049.1863.24%报告期内支付保证金增加
存货1,052,202,274.72700,031,808.2350.31%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7,214,955.4186,967,578.18-91.70%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未继续购买
长期待摊费用129,489,843.5889,687,065.8744.38%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
预收账款64,613,200.3433,949,562.0890.3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24,429,658.9417,265,092.6641.50%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
其他应付款292,812,556.40186,983,380.0556.60%1、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 2、“两票制”之后支付保证金增加
长期借款25,000,000.00报告期内增加长期借款
其他综合收益3,715,762.90-15,948,193.90123.30%报告期内美元汇率变动
少数股东权益193,870,542.64143,339,237.2635.25%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管理费用327,067,126.49233,125,649.6740.30%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
利息费用136,425,613.45102,680,736.3132.86%1、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 2、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增加公司债利息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8,521,292.506,263,193.3736.05%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
其他收益4,257,757.671,383,749.98207.70%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
投资收益-6,129,584.362,888,818.16-312.18%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产生损失
营业外收入22,975,325.399,089,188.50152.78%报告期确认无需支付的应付款
营业外支出8,062,036.892,755,633.47192.57%报告期增加精准扶贫费用
少数股东损益2,496,697.42-2,703,515.74192.35%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9,663,956.801,297,455.011415.58%报告期内美元的汇率变动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536,237.63111,414,126.56-448.73%1、报告期内支付的配送保证金增加;2、“两票制”之后预付药品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439,894.58-390,227,232.9871.44%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内未购买法人理财产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780,384.37418,244,355.43-124.57%1、报告期内回购股票;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对外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并于

2018 年1月24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018年5月9日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7,667,177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9,998.57万元(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并于2018年6月已完成了工商变更,至此公司总股本由 1,704,895,788 股减少为 1,667,228,611 股。详情可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中期票据事项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已于2018年9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474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详情可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债事项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规模 3 亿元,最终票面利

率为 6.18%,并于2018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情可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 冻结事项1)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①2017年6月9日,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79,382,175股股份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9日,到期购回日为2020年6月11日。上述质押已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②2017年8月11日,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79,382,174股股份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11日,到期购回日为2020年6月11日。上述质押已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③2018年4月10日,西藏誉曦持有公司股份358,764,349股、西藏誉曦之股东誉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70,000股被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到期日为2021年04月 09 日;2018年4月27日,西藏誉曦持有的公司股份358,764,349股被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解除司法冻结。

④2018年7月17日,西藏誉曦持有的公司股份358,764,349股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至报告报出之日,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358,764,349股。誉衡集团及西藏誉曦合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为369,234,349股。

2)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安怀略股权质押情况:

① 2018年7月5日,安怀略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交易业务,将其质押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100,000股股份延期购回,原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6日,原质押到期日为2018年7月5日,延期后购回日为2019年4月4日。上述质押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② 2018年7月19日,安怀略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29,310,000 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9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4月18日。上述质押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③2018年4月12日,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43,103,449 股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12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4月11日。上述质押已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④2018年4月19日,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5,000,000 股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19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4月11日。上述质押已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⑤2018年5月24日,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24,160,000 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4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5月24日。上述质押已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⑥2018年10月9日,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9,000,000 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0 月9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5月24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至报告报出之日,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91,263,449股,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至报告报出之日,安怀略所持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36,410,000股,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3)UCPHARM COMPANY LIMITED及一致行动人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情况:

①2016年1月14日, 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27,481,806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1月14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1月14日。上述质押已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②2017年9月25日,UCPHARM COMPANY LIMITED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577,488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9月25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1月14日。上述质押已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③2018年4月2日,UCPHARM COMPANY LIMITED将其所持公司股份79,653,300股质押给赵海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2日,到期购回日为 2019年4月1日。上述质押已办理了相关手续。

至报告报出之日,UCPHARM COMPANY LIMITED所持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分别为85,230,788股,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至报告报出之日,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分别为

27,481,400股,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详情可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观福其他承诺本人在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制药)与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如下承诺:(1)肿瘤医院的停车库、门诊楼两项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自此,交易对方关于新增房产的承诺:将督促肿瘤医院尽快补办相关报建手续,若因该在建工程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的,该等损失将由交易对方等额现金补偿给上市公司,补偿金额按持股比例分摊。(2)科开医药及其下属单位租赁房产中有4项出租方未取得房产证,存在被拆除的风险,但由于贵医附院、白云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其单纯由于未取得建筑物产权证书的原因被拆除或改变用途之可能性较小,且科开大药房分店租用面积较小,寻找替代物业比较容易,不会对科开大药房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出具承诺,如上述之租赁无产权证之房屋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因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正常租用,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的,该等损失将由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以等额现金补偿给上市公司。(3)就安顺医院尚有一宗土地存在瑕疵的事项。交易对方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出具承诺如下: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将敦促安顺医院积极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书,彻底消除使用权瑕疵风险。如果未来安顺医院办理该土地证所支出的费用超过400万元,则超过部分由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以等值现金对安顺医院进行补偿。若因上述土地使用权瑕疵造成安顺医院发生额外支出及损失的,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将在科开医药额外支出及损失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等值现金对安顺医院进行补偿。(4)白云医院尚有7项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产证,建筑面积合计约4,110平方米,以2017年05月23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上未办证房产,除急诊大楼外,其他均为配套建筑。交易对方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出具承诺如下:若因上述白云医院房屋建筑物权属瑕疵被相关政府强制拆除或其他原因造成上市公司产生额外支出及损失的,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将在上市公司额外支出及损失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等值现金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5)自2002年9月筹备设立至2013年8月清理股权代持期间,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部分实际出资人所持股份因转让、继承等原因曾发生过变更,共涉及327.95万股股份。上述存在股份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提供了转让协议、情况说明、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存在股份继承的实际出资人出具了《继承情况说明》,承诺其为被继承人所持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股份之合法继承人,就其继承股份事宜,被继承人之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且同意由其继承,其因向张观福、安怀略和马懿德转让所继承股份而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系真实、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隐瞒、伪造或提供虚假文件及遗漏信息等情形,若日后与被继承股份相关之其他法定继承人或任何第三方主张被继承股份之继承权及其他权利的,或对其将继承股份转让予张观福、安怀略和马懿德之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产生任何争议、纠纷的,将均由其自行承担,与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及张观福、安怀略和马懿德无关。交易对方张观福、安怀略和马懿德出具了声明,承诺如发生任何第三方因就前述期间有关实际出资人因转让、继承和离职退股等原因就持股变更事项提出异议或发生争议、纠纷的,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将均由张观福、安怀略和马懿德自行承担。本人已于2017年5月10日与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所持信邦制药股份358,764,349股,全部转让给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信邦制药的第一大股东。上述承诺由本人继续履行,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承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朱吉满、白莉惠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除本人持有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药业")控股股权外,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作为信邦制药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也不会主动性的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信邦制药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人通过控制的公司受让信邦制药控股股权,成为信邦制药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信邦制药在业务战略定位范围内从2017年05月23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与誉衡药业产生同业竞争。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杜绝一切占用信邦制药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信邦制药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占用。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信邦制药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信邦制药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次收购信邦制药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存在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信邦制药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情况,亦不存在侵占信邦制药资金的情况。6、本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在受让信邦制药控股股权,成为信邦制药的实际控制人后,本人将积极推动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具体措施如下:(1)作为实际控制人行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避免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产生同业竞争情况。(2)对于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存在业务重叠的业务,在信邦制药股权过户完成后,将尽快聘请公司内部专业人员和外部专业人员,对信邦制药的具体经营业务与誉衡药业的具体经营业务进行详细的核查和分类比较。在不影响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前提下、不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独立运作的情况下、不损害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要求,在信邦制药股权过户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向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董事会提交相应的资产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出售和资产购买等方案,并推动方案实施完成。
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除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集团")持有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药业")控股股权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主动性的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信邦制药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公司受让信邦制药控股股权,成为信邦制药的控股股东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信邦制药在业务战略定位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与誉衡药业产生同业竞争。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人将杜绝一切占用信邦制药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信邦制药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提2017年05月23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占用。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信邦制药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信邦制药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公司本次收购信邦制药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存在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信邦制药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情况,亦不存在侵占信邦制药资金的情况。6、本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在受让信邦制药控股股权,成为信邦制药的控股股东后,本公司将积极推动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具体措施如下:(1)作为控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避免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产生同业竞争情况;(2)对于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存在业务重叠的业务,在信邦制药股权过户完成后,将尽快聘请公司内部专业人员和外部专业人员,对信邦制药的具体经营业务与誉衡制药的具体经营业务进行详细的核查和分类比较。在不影响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前提下、不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独立运作的情况下、不损害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股权过户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向信邦制药董事会提交可行的资产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出售和资产购买等方案,并推动方案实施完成。本公司并将敦促本公司控股股东誉衡集团向誉衡药业董事会提交相应的资产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出售和资产购买等方案。
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除本公司持有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药业”)控股股权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主动性的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信邦制药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公司通过西藏誉曦受让信邦制药控股股权,成为信邦制药的控股股东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信邦制药在业务战略定位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与誉衡药业产生同业竞争。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人将杜绝一切占用信邦制药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信邦制药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占用。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信邦制药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2017年05月23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信邦制药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公司本次通过控股公司收购信邦制药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存在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信邦制药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情况,亦不存在侵占信邦制药资金的情况。
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确保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经营性职务。2、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完全独立。(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确保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确保本公司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确保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确保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4、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兼职。5、确保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6、确保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确保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2、确保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确保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4、确保尽量减少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2017年05月23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处置或转让已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2017年05月23日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8已履行完毕
月10日
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观福其他承诺出让方、受让方(以下并称申请人)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确认并承诺:1、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股份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2、申请人已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5月11日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3、申请人保证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司法、仲裁程序、其他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4、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相关障碍能够消除。5、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6、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违背双方作出的承诺。7、申请人保证自本次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今,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且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相关股份的情形。8、申请人自愿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9、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在转让之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之后的6个月内,仍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时所应遵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10、申请人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11 、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经深交所受理后,至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相关协议、批复或者其他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申请人在本承诺函中确认、承诺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双方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通知深交所终止办理,并自本次提交申请日30日后方可再次提交股份转让申请。申请人承诺,如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合法合规等情形,或者任何2017年08月10日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0日已履行完毕
一方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深交所对其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等措施。
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根据本公司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公司在受让信邦制药控股股权,成为信邦制药的控股股东后,本公司将积极推动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具体措施如下:(1)作为控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避免信邦制药和誉衡药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2)对于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存在重叠的业务,在信邦制药股权过户完成后,将尽快聘请公司内部专业人员和外部专业人员,对信邦制药的具体经营业务与誉衡制药的具体经营业务进行详细的核查和分类比较。在不影响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前提下、不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独立运作的情况下、不损害誉衡药业和信邦制药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股权过户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向信邦制药董事会提交可行的资产整合方案,本公司并将敦促本公司控股股东誉衡集团向誉衡药业董事会提交相应的资产整合方案。除上述已披露的资产整合计划事项外,西藏誉曦承诺在收购上市公司后12个月内不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其他相关议案。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除上述"一、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事项外,本公司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上市公司亦无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公司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本公司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2017年05月23日2017年5月23日至2018年8月10日正常履行中
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本公司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本公司除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外,在未来12个月内不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以及相应规划安排的相关议案。七、其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公司、安怀略其他承诺关于科开医药剩余0.19%股权的收购承诺:将以10元/出资额的价格用现金继续收购科开医药剩余0.19%股权。2014年03月14日至股权收购完毕正常履行中
安怀略其他承诺科开医药2009年增资事宜已经科开医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管机关贵州省工商局亦对有关工商变更事宜予以登记。根据科开医药实际股东出具的书面声明,科开医药与当时同次参与增资的其他股东不存在纠纷,亦不存在现时可预见的潜在纠纷。安怀略出具了书面承诺,日后若任何第三方因本次增资事宜提出异议,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赔偿或责任承担将均由安怀略自行负担。2009年09月08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张观福、安怀略、马懿德其他承诺自 2002 年 9 月筹备设立至 2013 年 8 月清理股权代持期间,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部分实际出资人所持股份因转让、继承等原因曾发生过变更,共涉及 327.95 万股股份。上述存在股份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提供了转让协议、情况说明、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存在股份继承的实际出资人出具了《继承情况说明》,承诺其为被继承人所持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股份之合法继承人,就其继承股份事宜,被继承人之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且同意由其继承,其因向张观福、安怀略和马懿德转让所继承股份而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系真实、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隐瞒、伪造或提供虚假文件及遗漏信息等情形,若日后与被继承股份相关之其他法定继承人或任何第三方主张被继承股份之继承权及其他权利的,或对其将继承股份转让予张观福、安怀略和马懿德之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产生任何争议、纠纷的,将均由其自行承担,与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及张观福、安怀略和马懿德无关。2014年03月1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张观福、丁远怀、其他承诺1、肿瘤医院的的停车库、门诊楼两项房产的房屋2014年03长期正常履行
安怀略、马懿德所有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自此,交易对方关于新增房产的承诺:将督促肿瘤医院尽快补办相关报建手续,若因该在建工程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的,该等损失将由交易对方等额现金补偿给上市公司,补偿金额按持股比例分摊。2、科开医药及其下属单位租赁房产中有 4 项出租方未取得房产证,存在被拆除的风险,但由于贵医附院、白云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其单纯由于未取得建筑物产权证书的原因被拆除或改变用途之可能性较小,且科开大药房分店租用面积较小,寻找替代物业比较容易,不会对科开大药房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出具承诺,如上述之租赁无产权证之房屋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因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正常租用,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的,该等损失将由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以等额现金补偿给上市公司。3、就安顺医院尚有一宗土地存在瑕疵的事项。交易对方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出具承诺如下: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将敦促安顺医院积极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书,彻底消除使用权瑕疵风险。如果未来安顺医院办理该土地证所支出的费用超过 400 万元,则超过部分由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以等值现金对安顺医院进行补偿。若因上述土地使用权瑕疵造成安顺医院发生额外支出及损失的,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将在科开医药额外支出及损失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以等值现金对安顺医院进行补偿。4、白云医院尚有 7 项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产证,建筑面积合计约 4,110 平方米,以上未办证房产,除急诊大楼外,其他均为配套建筑。 交易对方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出具承诺如下:若因上述白云医院房屋建筑物权属瑕疵被相关政府强制拆除或其他原因造成上市公司产生额外支出及损失的,张观福、丁远怀、安怀略、马懿德将在上市公司额外支出及损失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以等值现金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月14日
安怀略、马懿德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同业竞争:(1)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利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相关公司对信邦制药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信邦制药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2)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信邦制2014年04月02日签署之日至本人不再系信邦制药股东之日止正常履行中
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会利用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信邦制药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 。(4)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5)如本人或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获得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信邦制药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2、关联交易:(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行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信邦制药《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1、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企业及本企业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不利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相关公司对信邦制药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2)、本企业及本企业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2014年05月16日签署之日至本机构不再系信邦制药股东之日止正常履行中
参与或进行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3)、本企业及本企业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不会利用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信邦制药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4)、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企业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5)、如本企业或本企业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获得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企业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信邦制药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2、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行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信邦制药《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及信邦制药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民生新晖投资合伙企股份限售承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信邦制药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02月04日三年正常履行中
业(有限合伙);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融金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健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乾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添煜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鹏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民生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融金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健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乾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添煜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鹏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利用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对信邦制药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信邦制药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会利用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信邦制药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4、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信邦2016年02月04日签署之日至本人不再系信邦制药股东之日止正常履行中
制药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信邦制药《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信邦制药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UCPHARM COMPANY LIMITED;琪康国际有限公司;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HEALTHY ANGEL INTERNATIONAL LIMITED;超鸿企业有限公司;北京英特泰克科技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一、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信邦制药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01月05日三年正常履行中
UCPHARM COMPANY LIMITED;琪康国际有限公司;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HEALTHY ANGEL INTERNATIONAL LIMITED;超鸿企业有限公司;北京英特泰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一、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利用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对信邦制药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信邦制药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会利用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信邦制药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4、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二、交易对方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2016年01月05日签署之日至本人不再系信邦制药股东之日止正常履行中
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信邦制药《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观福及发行前全体股东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人目前未拥有任何从事与信邦制药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或在任何与信邦制药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拥有任何利益。2、本人在本承诺有效期内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信邦制药相竞争的投资及业务。 3、 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信邦制药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信邦制药股东期间内及在转让所持全部股份之日起一年内持续有效,并且在本承诺有效期内不可变更或者撤销。2010年04月16日签署之日至本人不再系信邦制药股东之日及在转让所持全部股份之日起一年内持作为续有效张观福已履行完毕,其他股东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 、朱吉满其他承诺员工于 2018 年 2 月 8 日至2018年 3 月 30 日期间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持有至计算补偿时点(2019年3月29日)并在职的,其买入的公司股票收益不足8%的,差额由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朱吉满先生进行补偿。员工自买入之日起至计算补偿时点期间自行减持股票或离职的,则不予补偿。2018年02月08日2019-03-29正常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7.00%20.00%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34,174.0338,326.02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1,938.3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合并范围增加;2、医疗服务、医药流通板块业绩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13,00000
合计13,0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8年09月30日书面问询其他全景网(http://rs.p5w.net)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2018年09月30日电话沟通其他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86,261,138.772,145,132,321.8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052,876,489.232,580,790,273.53
其中:应收票据115,911,276.32174,186,453.45
应收账款2,936,965,212.912,406,603,820.08
预付款项396,606,242.44368,394,715.4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745,183,100.60456,489,049.1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052,202,274.72700,031,808.2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214,955.4186,967,578.18
流动资产合计6,740,344,201.176,337,805,746.4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8,754,731.0692,933,956.18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215,257,303.832,089,038,783.63
在建工程515,754,603.68618,387,487.9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326,784,408.00336,589,113.20
开发支出
商誉2,318,991,033.612,318,991,033.61
长期待摊费用129,489,843.5889,687,065.87
递延所得税资产38,707,174.4635,519,166.88
其他非流动资产36,000,000.0036,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5,669,739,098.225,617,146,607.36
资产总计12,410,083,299.3911,954,952,353.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752,753,791.663,392,36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154,922,454.771,198,432,974.24
预收款项64,613,200.3433,949,562.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24,429,658.9417,265,092.66
应交税费47,419,430.5845,125,977.45
其他应付款292,812,556.40186,983,380.0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336,951,092.694,874,116,986.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5,000,000.000.00
应付债券298,116,784.88297,767,901.75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17,906.00417,906.00
递延收益23,626,727.7124,003,644.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47,161,418.59322,189,452.13
负债合计5,684,112,511.285,196,306,438.61
所有者权益:
股本1,667,228,611.001,704,895,78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628,286,872.053,907,392,038.3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715,762.90-15,948,193.9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54,210,588.7454,210,588.7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178,658,410.78964,756,456.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532,100,245.476,615,306,677.94
少数股东权益193,870,542.64143,339,237.26
所有者权益合计6,725,970,788.116,758,645,915.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410,083,299.3911,954,952,353.81

法定代表人:安怀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娅筠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娅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84,675,688.11816,089,726.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30,265,531.48260,255,415.34
其中:应收票据104,727,258.70122,957,447.51
应收账款125,538,272.78137,297,967.83
预付款项30,134,904.8943,870,629.64
其他应收款2,233,897,810.581,785,368,892.44
存货286,238,874.01236,471,562.7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3,365,212,809.073,192,056,226.6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8,754,731.0692,933,956.18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206,545,188.444,176,545,188.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27,922,159.49340,344,703.6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65,519,372.8670,636,104.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7,933,576.1320,051,87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10,126,409.559,652,986.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716,801,437.534,710,164,814.22
资产总计8,082,014,246.607,902,221,040.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58,560,000.001,628,86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9,906,854.3113,332,057.36
预收款项2,073,544.48976,058.33
应付职工薪酬3,844,904.944,255,585.18
应交税费9,483,100.494,722,423.97
其他应付款275,058,410.7917,885,337.3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158,926,815.011,670,031,462.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298,116,784.88297,767,901.75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9,262,616.5219,584,866.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17,379,401.40317,352,768.30
负债合计2,476,306,216.411,987,384,230.44
所有者权益:
股本1,667,228,611.001,704,895,78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644,681,615.343,907,000,125.4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54,210,588.7454,210,588.74
未分配利润239,587,215.11248,730,308.24
所有者权益合计5,605,708,030.195,914,836,810.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082,014,246.607,902,221,040.85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1,751,322,197.791,626,629,685.49
其中:营业收入1,751,322,197.791,626,629,685.4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660,482,908.001,496,867,179.53
其中:营业成本1,421,153,364.691,247,597,843.3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7,199,213.537,077,343.53
销售费用100,945,913.88100,753,335.72
管理费用105,436,322.7194,629,744.18
研发费用7,348,876.388,328,776.82
财务费用20,526,634.2936,234,050.95
其中:利息费用47,866,173.1542,873,458.75
利息收入-5,583,042.96-5,605,429.37
资产减值损失-2,127,417.482,246,084.96
加:其他收益1,525,674.20461,249.9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3,146.151,199,835.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986.1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2,403,124.03131,423,591.48
加:营业外收入2,074,215.782,994,565.96
减:营业外支出2,821,700.661,761,329.7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1,655,639.15132,656,827.71
减:所得税费用20,939,530.3329,706,290.0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716,108.82102,950,537.6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716,108.82102,950,537.6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280,018.15100,070,316.15
少数股东损益2,436,090.672,880,221.5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675,717.78812,299.1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675,717.78812,299.1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0,675,717.78812,299.1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0,675,717.78812,299.1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1,391,826.60103,762,836.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8,955,735.93100,882,615.2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436,090.672,880,221.5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4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0.040.0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安怀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娅筠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娅筠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102,986,126.11127,668,682.96
减:营业成本34,208,496.7544,017,637.00
税金及附加3,095,285.463,041,201.79
销售费用62,271,355.2881,269,910.20
管理费用9,830,881.267,605,001.82
研发费用85,851.89950,523.20
财务费用-15,918,394.92-7,272,902.08
其中:利息费用-3,426,823.412,203,937.49
利息收入-1,397,357.31-1,086,229.96
资产减值损失-1,165,344.88-64,923.41
加:其他收益440,750.01440,749.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3,146.151,199,835.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986.1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056,905.32-237,180.03
加:营业外收入10,985.891,511,500.10
减:营业外支出383,343.50536,161.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684,547.71738,158.91
减:所得税费用1,602,682.16110,723.8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081,865.55627,435.0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081,865.55627,435.0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9,081,865.55627,435.0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5,025,171,615.764,376,355,657.17
其中:营业收入5,025,171,615.764,376,355,657.1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4,699,825,230.054,070,280,944.06
其中:营业成本3,940,321,650.983,439,235,218.4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3,447,260.7220,680,464.37
销售费用312,434,675.29280,059,199.45
管理费用327,067,126.49233,125,649.67
研发费用22,100,704.3421,811,722.82
财务费用65,932,519.7369,105,495.94
其中:利息费用136,425,613.45102,680,736.31
利息收入-14,310,436.09-16,446,174.19
资产减值损失8,521,292.506,263,193.37
加:其他收益4,257,757.671,383,749.9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129,584.362,888,818.1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316.6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3,452,242.35310,347,281.25
加:营业外收入22,975,325.399,089,188.50
减:营业外支出8,062,036.892,755,633.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8,365,530.85316,680,836.28
减:所得税费用71,950,021.0772,783,438.0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6,415,509.78243,897,398.2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6,415,509.78243,897,398.2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918,812.36246,600,913.94
少数股东损益2,496,697.42-2,703,515.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663,956.801,297,455.0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663,956.801,297,455.0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663,956.801,297,455.0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9,663,956.801,297,455.0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86,079,466.58245,194,853.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83,582,769.16247,898,368.9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496,697.42-2,703,515.7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6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0.160.1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344,007,179.09379,221,984.98
减:营业成本107,813,775.71130,439,010.51
税金及附加7,350,667.407,787,181.05
销售费用191,008,027.91229,905,420.69
管理费用31,715,594.3725,633,149.42
研发费用474,213.901,875,208.80
财务费用-47,614,060.66-32,403,381.56
其中:利息费用-1,536,308.602,345,014.01
利息收入-4,706,694.62-4,386,696.66
资产减值损失3,156,156.80-3,136,025.95
加:其他收益1,857,250.031,322,250.0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93,933.261,909,598.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986.1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2,629,000.8422,353,271.02
加:营业外收入550,645.605,429,282.92
减:营业外支出4,240,742.591,058,641.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8,938,903.8526,723,912.78
减:所得税费用8,065,138.654,025,486.3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873,765.2022,698,426.4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873,765.2022,698,426.4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40,873,765.2022,698,426.4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830,749,295.714,042,173,670.8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772,621.466,326,326.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3,746,296.98156,712,743.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49,268,214.154,205,212,740.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044,084,166.752,978,777,285.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7,362,020.22432,704,086.15
支付的各项税费244,937,098.99224,985,430.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1,421,165.82457,331,812.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37,804,451.784,093,798,613.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536,237.63111,414,126.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4,182,290.1036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16,375.132,888,818.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4,635.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93,733,623.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9,376,923.23362,888,818.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3,754,017.03350,116,051.14
投资支付的现金30,600,000.00403,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56,462,800.7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0,816,817.81753,116,051.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439,894.58-390,227,232.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494,121.566,724,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40,190,250.002,717,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46,684,371.562,724,224,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26,296,458.342,156,692,512.7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92,602,923.87152,084,842.4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0,565,373.72-2,797,710.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49,464,755.932,305,979,644.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780,384.37418,244,355.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319,959.78-7,185,606.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9,436,556.80132,245,642.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13,996,993.871,579,488,530.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24,560,437.071,711,734,173.37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03,521,284.00488,110,559.2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1,237,637.8349,387,942.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4,758,921.83537,498,501.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2,227,515.3880,630,071.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805,300.0325,914,598.43
支付的各项税费55,526,068.1267,257,383.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2,257,663.45187,249,614.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816,546.98361,051,667.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942,374.85176,446,834.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4,182,290.102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90,868.281,909,598.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52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3,686,699.00775,492,512.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8,587,377.381,007,402,111.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22,635.121,466,939.88
投资支付的现金16,200,000.00336,06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13,294,846.601,221,650,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1,617,481.721,559,177,539.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030,104.34-551,775,428.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56,560,000.001,324,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56,560,000.001,32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26,860,000.00981,192,512.7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0,026,308.9051,044,600.9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4,836,868.2316,896,861.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21,723,177.131,049,133,975.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36,822.87274,866,024.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6,250,906.62-100,462,569.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74,977,946.82574,014,665.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8,727,040.20473,552,096.68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安怀略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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