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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

二、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以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0年度和2020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均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604,285.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4%。

3、公司2020年度对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均要求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该举措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属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以上担保对象的经营风险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发放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2021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管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报酬及2021年度续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综上,我们

东山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关于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报酬及2021年度续聘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021年4月13日

(独立董事签名见下页)

东山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章忠宋利国林 树

时间: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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