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决定注销492,2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并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决定注销331,45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决定注销3,937,929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45,158,184股减少至740,396,605股,注册资本由745,158,184元减少至740,396,605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