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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9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和2022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和会议补充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

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7名,代表股份292,681,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630%。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名,代表股份278,089,4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140%;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17名,代表股份14,591,7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8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9,876,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6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282,790,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06%;反对9,835,0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03%;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85,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8935%;反对9,835,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194%;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71%。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282,790,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06%;反对9,832,0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93%;弃权5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85,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8935%;反对9,832,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94%;弃权5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82,626,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44%;反对9,999,3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65%;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820,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3436%;反对9,999,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4693%;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71%。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82,606,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76%;反对10,019,3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33%;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800,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2766%;反对10,019,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5363%;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71%。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82,776,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59%;反对9,845,8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0%;弃权5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71,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8473%;反对9,845,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556%;弃权5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82,775,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55%;反对

9,850,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54%;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70,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8433%;反对9,850,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696%;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71%。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82,776,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59%;反对9,848,8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50%;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71,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8473%;反对9,848,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656%;弃权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71%。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鉴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女士、钟舒乔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262,760,309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0,031,6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485%;反对9,889,3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1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86,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8989%;反对9,889,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1011%;弃权0股。

8.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282,791,9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11%;反对9,889,3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8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86,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8989%;反对9,889,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1011%;弃权0股。

8.03 监事薪酬方案

鉴于股东宗秋月女士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9,500

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82,788,6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31%;反对9,883,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92,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196%;反对9,88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804%;弃权0股。

8.0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鉴于股东钟舒乔先生、张永臣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290,35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82,319,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55%;反对10,071,3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804,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2897%;反对10,071,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7103%;弃权0股。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282,660,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63%;反对10,020,5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37%;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855,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4597%;反对10,020,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5403%;弃权0股。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78,571,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90%;反对14,110,1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10%;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65,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2.7710%;反对14,110,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2290%;弃权0股。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78,502,3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55%;反对14,178,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7,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52.5411%;反对14,178,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4589%;弃权0股。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278,551,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22%;反对14,129,9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46,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2.7047%;反对14,12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2953%;弃权0股。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78,551,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22%;反对14,129,9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46,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2.7047%;反对14,12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2953%;弃权0股。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278,545,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01%;反对14,136,1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39,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2.6840%;反对14,136,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3160%;弃权0股。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82,832,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51%;反对9,848,5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27,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54%;反对9,848,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646%;弃权0股。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282,604,4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71%;反对10,073,8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9,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2713%;反对10,073,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7187%;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张晓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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