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收到股东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1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泰达宏利”)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达宏利于2020年2月27日减持公司股票854,970股,本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低于5%。截至本次《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泰达宏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8,171,391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4.4151%。本次权益变动前,泰达宏利持有公司股份38,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4%,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达宏利持有公司股份20,578,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 | 2019年2月 | 3,873,900 | 7.2155 | 0.941244% |
集中竞价 | 2019年3月 | 411,099 | 7.5068 | 0.099885% |
集中竞价 | 2019年5月 | 569,400 | 8.5530 | 0.138348% |
集中竞价 | 2019年6月 | 3,546,300 | 7.8234 | 0.861647% |
大宗交易 | 2019年7月 | 4,700,000 | 7.1521 | 1.141962% |
集中竞价 | 2019年9月 | 1,235,008 | 7.8510 | 0.300071% |
集中竞价 | 2019年10月 | 1,816,198 | 7.7353 | 0.441283% |
集中竞价 | 2019年12月 | 1,064,516 | 7.7272 | 0.258646% |
集中竞价 | 2020年1月 | 100,000 | 8.3120 | 0.024297% |
集中竞价 | 2020年2月 | 854,970 | 8.4740 | 0.207733% |
合计 | 18,171,391 | - | 4.415116% |
注:双箭股份已于2019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16,927,736股的注销手续,总股本由428,500,000股变更为411,572,264股,上述占总股本比例以目前总股本411,572,264股为计算标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泰达宏利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750,000 | 9.04% | 20,578,609 | 4.99999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持有股份 | 38,750,000 | 9.04% | 20,578,609 | 4.999999%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泰达宏利所持股份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泰达宏利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认购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达宏利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泰达宏利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泰达宏利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达宏利持有公司20,578,6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泰达宏利于2019年8月20日披
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在减持计划内剩余可减持股数不超过20,578,609股。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公司将继续关注泰达宏利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