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月3日下午15: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1266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国耀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7,755,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9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127,755,3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2,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科远智慧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股数127,755,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72,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陈启伟律师、陈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苏高律股字[2020]
第01-06号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