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章源钨业:关于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2-023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19号)。公司就关注函所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关于投资建设超高性能钨粉体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公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公告如下:

问题一、你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为2.30亿元,用于新增5000吨超细碳化钨粉产能。请你公司说明:

1. 该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落实情况,是否需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公司回复:

该项目属于江西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政策要求,已履行项目备案程序并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04-360725-04-01-763979)。

(1)该项目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涉及行业多、覆盖面大,暂定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8个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

量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该项目属于有色行业,经估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计将超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属于江西省规定的“两高”项目。

(2)该项目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 号),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属于需要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的重点工业领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的通知》,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炼焦、煤制液体燃料生产、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含石脑烃类乙烯、对二甲苯)、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黄磷)、氮肥制造、磷肥制造、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锌冶炼、铝冶炼。该项目不涉及以上行业领域,符合国家政策。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工艺、技术、装备等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两高’项目,一律禁止投资新建、扩建”。该项目所使用的工艺、技术及均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不属于江西省政策明令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范围。

(3)该项目需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方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适用备案制。

目前该项目已履行项目备案程序,于2022年4月19日取得崇义县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

2204-360725-04-01-763979)。

2. 该项目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

公司回复:

该项目虽尚未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但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1)该项目未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但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

该项目采用互联网技术、设备监控技术等,将碳化钨粉生产车间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自动化监测仪器、ERP 系统和其它管理系统的信息进行集成和深度融合,形成集生产制造、供应链、设备管理、人力资源、质量管理、OA 办公等为一体的信息化系统,打造超高性能钨粉和碳化钨粉智能自动生产线。

根据《江西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在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等领域,开展工艺改进和革新,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提升企业在资源配置、流程优化、过程控制、能耗管理、安全生产、循环生产和绿色制造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向高端化、集聚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该项目符合江西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方向。

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十四五”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赣州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十四五期间,江西省赣州市要着力打造“大(大余县)上(上犹县)崇(崇义县,项目所在地)”特色产业集聚区,其中“崇义县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绿色食品”。该项目产品为超高性能碳化钨粉,属于有色金属新材料,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

(2)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该项目产品为超高性能碳化钨粉,根据《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九、有色金属”之“5、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中的“(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医疗等领域高性能钨材料及钨基复合材料,高性能超细、超粗、复合结构硬质合金材料及深加工产品”,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该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该项目不属于以上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行业。

3. 该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该项目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公司回复:

该项目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满足所在能源消费双控要求,主要能源资源消耗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目前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程序组织节能评审工作。

(1)该项目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满足所在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该项目已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编制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节能报告能源消费影响分析,该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市(赣州)“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为0.603%,属于m%≤1范围,对当地能源消费有较小影响。该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市(赣州)单位GDP能耗消费的影响比例为0.050%,属于n%≤0.1,因此该项目新增能源消费对当地单位GDP能耗消费影响较小。

(2)该项目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程序组织节能评审工作。

崇义县行政审批局委托江西华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了项目节

能评审会,对评审会提出的意见,节能报告编制单位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评审单位核实,评审单位将出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崇义县行政审批局,审批项目节能报告。

(3)该项目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该项目新增能源消费总量为3376.85吨标煤(当量值),等价值为7843.32吨标煤,项目工质水资源消耗0.621万立方折1.6吨标准煤。根据项目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初步意见,综合上述(1)(2)说明,将由崇义县行政审批局出具行政审批意见,项目节能评估审批等工作处于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状态,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4. 该项目是否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该项目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或所在园区环境准入要求,是否纳入产业园区且所在园区是否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公司回复:

该项目暂未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或所在园区环境准入要求,项目所在园区已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1)该项目暂未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要求,项目完成立项备案后,方可进入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程序阶段。该项目已完成备案,目前公司已与江西水韵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环评编制合同,委托该公司编制《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超高性能钨粉体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该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或所在园区环境准入要求

该项目位于崇义工业园章源片区内,根据《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及《赣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该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3)项目所在园区已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崇义省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函〔2018〕2号),该项目所在崇义工业园章源片区已完成规划环评。

5. 该项目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防止污染设施的处理能力、运行情况以及技术工艺的先进性。

公司回复:

该项目建于公司厂区内,厂区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待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对该项目的排污许可。

(1)该项目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文件的要求,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公司属于重点管理,已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稀有稀土金属冶炼》(HJ1125-2020)规范要求,取得了排污许可证(91360700160482766K002R),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1日。该项目属于钨钼冶炼中的煅烧还原生产单元,待项目建成后投产前,公司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现有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增加对该项目的排污许可。

(2)该项目涉及环境污染情况

该项目可能涉及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其中废气生产过程基本是密闭环节,少量含尘废气通过集中收集再利用配套的移动式吸尘器净化,经隔离降尘后达标排放,经吸尘器收集的有价物料,可直接送至生产线回用,不对外排放。

废水主要是来源于清洁地面卫生冲洗水,项目实施后将对产生的废水进行沉淀净化处理后用于绿化及浇洒用水,在正常生产和气象条件下,可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厂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净化处理后统一收集至市政管网进行处理。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的机械设备,噪声防治首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轻微。

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的钨粉桶等包装物,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委外处理。

该项目产生的相关污染物较少,成分相对单一,配套的环保设施工艺成熟稳定,可控有效。

6. 该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如是,该项目是否已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并披露具体煤炭替代措施。

公司回复:

该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规定,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该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根据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节能报告,项目实际消耗的能源品种为电力、氢气、柴油、新水(相对于循环水而言,指补充进循环水系统的自来水或处理水),不直接消耗煤炭。

7. 该项目是否涉及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情形。

公司回复:

该项目不涉及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情形。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0日发布的《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设在章贡区和赣州开发区的部分区域:赣南大道以西,梅关大道以北,105国道以东,内环快速路以南,合围区域。

该通告所称高污染料包括以下非车用的燃料或者物质:

(一)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各种可燃

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料(树木、秸秆、锯末、蔗渣等)。

(二)硫含量大于0.3%的固硫蜂窝型煤;硫含量大于0.5%、灰份含量大于

0.01%的轻柴油、煤油;硫含量大于30mg/m3、灰份含量大于20mg/m3的人工煤气(基准热值4000卡/千克)。该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根据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节能报告,项目实际消耗的能源品种为电力、氢气、柴油、新水(相对于循环水而言,指补充进循环水系统的自来水或处理水),未使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问题二、你公司预计该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11.21亿元,利润总额5,120.90万元。请说明测算过程,说明测算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公司回复:

1. 销售收入

在该项目完全达产后,年新增5000吨超细碳化钨粉生产量,在产量一定的情况下,销售收入的大小取决于销售单价的高低,该项目根据2021年度公司细颗粒碳化钨粉产品对外实际报价的平均单价,估算年销售收入112,077.61万元,如下表:

产品颗粒范围 (μm)产量 (吨)含税销售单价 (万元/吨)不含税单价 (万元/吨)销售收入 (万元)
碳化钨粉0.8-1.0400.0024.3021.508,601.77
碳化钨粉0.7-0.82,800.0024.5021.6860,707.96
碳化钨粉0.6-0.720.0024.7021.86437.17
碳化钨粉0.5-0.6875.0025.3022.3919,590.71
碳化钨粉0.4-0.580.0025.8022.831,826.55
碳化钨粉0.3-0.4699.0027.8024.6017,196.64
碳化钨粉0.2-0.3120.0031.8028.143,376.99
碳化钨粉0.1-0.26.0064.0056.64339.82
合计5,000.00112,077.61

2. 成本费用

总成本费用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1)生产成本估算

序号成本项目单位成本 (万元/吨)达产年成本 (万元)备注
1直接材料19.7498,700.18
2燃料动力0.341,704.27
3职工薪酬0.075376.00
4制造费用0.512,572.36
生产成本合计20.67103,352.81

各成本项目的取数依据分别为:

1)直接材料成本项目,其中主要钨原料三氧化钨的价格按2021年度市场均价确定;辅助材料价格按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市场价格并参照企业实际情况。

主要材料及动力消耗价格如下:

序号材料动力名称单位含税价格(元)不含税价格(元)增值税率
1三氧化钨t184,500163,274.3413%
2氢气Nm33.723.2913%
3炭黑t15,900.0014,070.8013%
4kWh0.780.6913%
5m32.612.399%

2)动力价格:按企业现价。3)生产工人工资薪酬:该项目生产工人年均工资为8万元/人。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率5%,折旧年限为:房屋及建构筑物20年、设备10年。

5)各成本项目的单耗按产品工艺和生产流程工艺的设计要求确定。

(2)期间费用估算

费用项目计算基数计提比例年费用额 (万元)
基数指标名称基数额 (万元)
税金及附加增值税1,517.7310.00%151.77
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原值554.9710.00%55.50
其他资产摊销原值467.535.00%93.51
技术开发费销售额112,077.611.00%1,120.78
其他管理费用443.24
销售费用销售额112,077.611.00%1,120.78
财务费用贷款额10,934.005.655%618.32
期间费用合计3,603.90

期间费用估算依据见上表,其中: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其他资产按

5年平均摊销,各费用均参照类似企业指标估列。

3. 利润总额

经估算,本项目年度可实现利润总额5,120.90万元,如下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备注
1营业收入112,077.61
2营业成本103,352.81
3期间费用3,603.90
4利润总额5,120.90

综上,公司对该项目经济效益估算,其中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料采购价格均按一定期间市场价格确定,各成本项目耗用按产品工艺设计要求估算,该项目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估算依据较为合理。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