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