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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04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的中止审查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查的原因

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从事与我公司无关的年报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2019085号),目前尚未最终结案。经审慎研究,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材料的申请文件。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2019年5月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序号:191048)。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048号),于2019年7月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的回复。

三、申请中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可转债的相关工作,积极跟进相关中介机构履行复核程序,并在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复核报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恢复审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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