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65号《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10,526,315股已于2020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877,427,468股增加至1,087,953,783股,注册资本由877,427,468元增加至1,087,953,78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7,427,468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7,953,783元;实收资本为人 |
877,427,468元。 | 民币1,087,953,783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77,427,46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77,427,468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7,953,78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87,953,783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10月)》。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