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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关于为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8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阴双华”)向农发行华阴市支行申请项目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33,000万元,期限12年。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8,174万元。公司对华阴双华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该担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鲲鹏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注册资本: 捌亿柒仟柒佰肆拾贰万柒仟肆佰陆拾捌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265526403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铝板轧制、印铁、涂料、瓶盖加工、模具制作、橡胶塑料制品、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加工销售、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销售(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太阳能发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光注册资本:9869.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82MA6Y7GTN3M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城乡规划咨询、苗木种植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3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848.116.244,841.870-50.96-50.96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华阴双华向农发行华阴市支行申请项目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33,000万元,期限12年。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8,174万元。

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授权人士与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38,174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14%。截至2019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05,6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88%,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2,9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公司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华宇园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华阴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华阴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符合相关规定。

八、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华宇园林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事项是合理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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