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2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7日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运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生违法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