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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翼科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飞投资”)直接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容百科技;证券代码:688005)股票1,869,350股,占其总股本的0.42%。

2020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处置资产权限范围内授权全资子公司翼飞投资执行董事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翼飞投资直接持有的容百科技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的选择或确定,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上述授权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在此期间内,若容百科技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出售的股票数量相应增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证券二级市场股价无法预测,本次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本次出售股票资产应在董事会处置资产权限内进行,如若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本次交易标的为容百科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公司全资子公司翼飞投资直接持有的容百科技股票1,869,350股将于2020年7月22日限售期届满,具体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日期以容百科技实际办理的结果为准。除上述情形外,翼飞投资直接持有容百科技的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316800928L法人代表人:白厚善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注册资本:人民币44328.57万元设立时间:2014年09月18日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经营范围:锂电池材料、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动力电池的研发及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截至2020年3月31日容百科技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29,000,00029.10
2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394,9005.95
3王顺林19,310,8004.36
4共青城容诚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7,675,3003.99
5台州通盛锂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37,5003.96
6上海哥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246,1003.66
7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634,4003.53
8天津世纪金沙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34,4003.53
9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954,6003.37
10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3,957,8003.15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容百科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容百科技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5,527,655,950.575,849,616,962.73
负债总额1,187,102,794.891,531,681,45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35,831,396.384,312,789,629.92
项目2020年1月-3月 (未经审计)2019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652,317,766.864,189,669,077.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27,873.3987,416,624.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626,019.56117,463,057.61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容百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有利于资金回笼,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出售股票资产预计将对公司减持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翼飞投资出售股票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其授权人士择机出售直接持有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授权出售股票资产的决定。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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