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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3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国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虞亚凤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23,342,829.66                   985,282,720.21                       1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67,465,792.60                    860,901,252.47                       12.3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1,986,527.26                     55.37%          369,048,298.89                3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236,538.57                     54.48%           74,858,259.13                42.2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8,470,950.75                     56.21%           72,407,403.49                58.2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95,524,435.45                33.9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57.14%                     0.29               38.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57.14%                     0.29               38.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3%                    0.88%                    8.38%                1.8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92,779.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224,195.0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8,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2,560.05
合计                                                                             2,450,855.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07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37%    100,194,862        17,844,862 质押                 13,000,000
资有限公司
朱国锭             境内自然人             9.95%     25,986,146        19,489,609
周庆捷             境内自然人             4.18%     10,906,310         8,829,732
中国银行-景顺
长城策略精选灵
                   其他                   3.05%      7,958,502
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包晓茹             境内自然人             2.87%      7,5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89%      4,926,000
一五组合
张永浩             境内自然人             1.77%      4,622,886         2,073,589
中国人寿保险(集
团)公司-传统- 其他                     1.45%      3,789,503
普通保险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
景顺长城内需增
                   其他                   1.43%      3,727,925
长贰号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
景顺长城内需增
                   其他                   1.38%      3,605,432
长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82,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2,350,000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
                                                                       7,958,502 人民币普通股          7,958,502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包晓茹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朱国锭                                                               6,496,537 人民币普通股        6,496,53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4,926,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26,00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
                                                                     3,789,503 人民币普通股        3,789,503
-普通保险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
                                                                     3,727,925 人民币普通股        3,727,925
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
                                                                     3,605,432 人民币普通股        3,605,432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3,388,765 人民币普通股        3,388,765
-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
                                                                     3,184,614 人民币普通股        3,184,614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
明                               晓茹女士与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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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4 年 09 月 06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
                                                                                 14-09-06/1200209506.PDF)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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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4 年 09 月 25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
                                                                                 14-09-25/1200258599.PDF)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对于中恒电气
                                                      向中恒博瑞发
                                                      行股份购买资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中恒投资、朱国 产取得的对价         2012 年 05 月 16
                                                                                          36 个月          严格履行
诺                                   锭               股份,自本次发 日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在 2012 年发行
                                                                                          至中恒电气在
                                                      股份购买中恒
                                                                                          盈利补偿承诺
                                                      博瑞 100%股权
                                                                                          年度中最后一
                                     中恒投资、朱国 时承诺:对于交 2012 年 05 月 16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锭               易取得的对价     日
                                                                                          具专项审核报
                                                      股份,自发行结
                                                                                          告后 10 个工作
                                                      束之日起 36 个
                                                                                          日止
                                                      月内不得转让。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在 2012 年发行
                                                      股份购买中恒                        至中恒电气在
                                                      博瑞 100%股权                       盈利补偿承诺
                                     中博软通、恒博
                                                      时承诺:对于中                      年度中最后一
                                     达瑞、周庆捷、                    2012 年 05 月 16
                                                      恒电气向中恒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张永浩、杨景                      日
                                                      博瑞发行股份                        具专项审核报
                                     欣、胡淼龙
                                                      购买资产取得                        告后 10 个工作
                                                      的对价股份,自                      日止
                                                      发行结束之日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至中恒电气在
                                 中恒投资、朱国 对标的资产未                        盈利补偿承诺
                                 锭、中博软通、 来三年的盈利                        年度中最后一
                                                                 2012 年 05 月 16
                                 恒博达瑞、周庆 进行承诺并作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日
                                 捷、张永浩、杨 出可行的补偿                        具专项审核报
                                 景欣、胡淼龙   安排。                              告后 10 个工作
                                                                                    日止
                                                (一)股份锁定
                                                的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发
                                                行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收购
                                                该部分股份。
                                                (二)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本
                                                公司控股股东
                                                中恒科技承诺:
                                                本公司及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
                                 中恒科技、朱国 目前并没有直
                                                                 2010 年 01 月 15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锭、包晓茹、朱 接或间接从事                        36 个月          严格履行
                                                                 日
                                 益波           与中恒电气主
                                                营业务存在竞
                                                争的业务活动。
                                                本公司不会,而
                                                且会促使本公
                                                司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会直
                                                接或间接地在
                                                中国境内参与、
                                                经营或从事与
                                                中恒主营业务
                                                或其计划开展
                                                的业务构成竞
                                                争的业务。凡本
                                                公司及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有
                                                商业机会可参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与、经营或者从
事任何可能与
中恒电气主营
业务或其计划
开展的业务构
成竞争的业务,
本公司应于发
现该商业机会
后立即以书面
通知中恒电气,
并将上述商业
机会无偿提供
给中恒电气。本
公司实际控制
人朱国锭先生
承诺:本人及所
控制的其他企
业目前并没有
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中恒电气
主营业务存在
竞争的业务活
动。本人不会,
而且会促使本
人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会直
接或间接地在
中国境内参与、
经营或从事与
中恒主营业务
或其计划开展
的业务构成竞
争的业务。凡本
人及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有商
业机会可参与、
经营或者从事
任何可能与中
恒电气主营业
务或其计划开
展的业务构成
竞争的业务,本
人应于发现该
商业机会后立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即以书面通知
                                            中恒电气,并将
                                            上述商业机会
                                            无偿提供给中
                                            恒电气。
                                            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
                             公司董事、监   其所持有的发
                                                             2010 年 01 月 15
                             事、高级管理人 行人股份,离职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日
                             员的股东       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
                                            牌出售公司股
                                            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
                                            五十。
                                            公司承诺:在募
                                            集资金使用过
                                            程中,如出现暂
                                            时性的资金闲
                                            置情况,本公司
                                            不将募集资金
                                            作为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 2010 年 01 月 15 募集资金使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严格履行
                                            财务性投资,不 日                   期间
                                            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
                                            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不将募集资金
                                            用于质押、委托
                                            贷款或其他变
                                            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投资。
                                            控股股东、实际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控制人等关联
                                                    人不占用或挪
                                                    用募集资金,不
                                                    利用募投项目
                                                    获得不正当利
                                                    益。该部分闲置
                                                    资金将暂时存
                                                    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待发行人
                                                    在主营业务发
                                                    展方面存在资
                                                    金需求的情况
                                                    下使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相关承诺方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30.00%    至                        5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1,563.29   至                    13,342.26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894.8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各项业务有序推进,保持公司业绩稳健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4,953,837.18                        246,715,527.6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014,947.24                          5,073,310.00
    应收账款                                        389,813,679.75                        308,896,429.19
    预付款项                                         11,468,620.41                          4,712,250.4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169,989.34                          1,971,864.34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9,152,745.79                         23,009,857.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33,316,342.95                        132,257,386.8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00,000.00
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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