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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 年 04 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国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虞亚凤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67,667,299.80                  70,142,471.69                        -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213,371.31                  10,237,350.40                       38.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656,034.43                 10,308,035.93                       -25.7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448,608.44                -19,525,708.92                      -143.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9                     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9                     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9%                         1.44%                      0.3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871,733,755.66                 938,416,277.40                        -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03,065,177.12                 785,261,405.81                        2.2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076.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702,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590.32
所得税影响额                                                              1,157,177.10
合计                                                                      6,557,336.88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85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51%       50,097,431        50,097,431 质押                   6,500,000
资有限公司
朱国锭           境内自然人              12.61%       15,993,073        15,993,073
周庆捷           境内自然人               4.54%        5,753,155         5,753,155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3.15%        3,989,214
一五组合
包晓茹           境内自然人               2.96%        3,750,000         3,750,000
中国农业银行-
国泰金牛创新成
                 其他                     2.46%        3,113,262
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张永浩           境内自然人               2.06%        2,611,443          2,611,443 质押                  1,300,000
中国银行-华夏
行业精选股票型
                 其他                     1.74%        2,205,916
证券投资基金
(LOF)
杨景欣           境内自然人               1.72%        2,176,202         2,176,202
北京中博软通投
资管理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7%        1,732,366         1,732,366
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3,989,214 人民币普通股           3,989,214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
                                                                          3,113,262 人民币普通股          3,113,262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
                                                                         2,205,916 人民币普通股           2,205,916
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核心精选股
                                                                         1,433,900 人民币普通股           1,433,9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971,247 人民币普通股             971,247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展博 1
                                                                           605,535 人民币普通股             605,535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557,832 人民币普通股             557,832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国泰估值优势股
                                                                      417,477 人民币普通股          417,477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国泰金龙行
                                                                      336,309 人民币普通股          336,309
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306,340 人民币普通股          306,340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公司未知其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
说明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23.82%,主要是公司预付采购原料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83.59%,主要系国网等大项目招标,增加投标保证金和职工差旅费借款。
3、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90%,主要系子公司---博瑞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4、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58.65%,主要系预收项目的定金增多。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为-3.47万,年初为163.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博瑞去年末发放的工资。
6、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69.49%,主要是缴纳了去年四季度税金所致。
7、长期借款为0,年初为3400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博瑞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8、 其他非流动负债为28万,年初为628万元,主要系600万元财政补贴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本期电力市场所获订单周期较长导致收入下降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66.20%,主要系本期销售减少带来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9.98%,主要系募投资金减少,存款利息收入下降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27.57%,主要系本期确认了财政补贴收入为营业外收入。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85.81%,主要系去年同期有30万元的捐赠支出。
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9.82%,主要系本期财政补贴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70%,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8、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8.84%,主要系本期财政补贴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3.01%,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现金支出大幅增加所致。因销
售同比下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6.96%;因原材料涨价、预付款增加等因素,致使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上升28.42%;因人工工资增长,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上升18.78%。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89.86%,主要系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现金支出大幅增加所致。因公
司股权激励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85.34%,本期偿还银行借款5200万元,同比上升251.08%。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对于中恒电气
                                                    向中恒博瑞发
                                                    行股份购买资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中恒投资、朱国                    2012 年 05 月 16
                                                    产取得的对价                        36 个月      严格履行
诺                                  锭                               日
                                                    股份,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转让
                                                  在 2012 年发行
                                                  股份购买中恒                        至中恒电气在
                                                  博瑞 100%股权                       盈利补偿承诺
                                                  时承诺:对于本                      年度中最后一
                                 中恒投资、朱国                    2012 年 05 月 16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次交易取得的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锭                                日
                                                  对价股份,自本                      具专项审核报
                                                  次发行结束之                        告后 10 个工作
                                                  日起 36 个月内                      日止
                                                  不得转让。
                                                  在 2012 年发行
                                                  股份购买中恒
                                                  博瑞 100%股权
                                                  时承诺:若取得
                                                  本次交易对价
                                                  股份时,对其用
                                                  于认购股份的
                                                  资产持续拥有
                                                                                      至中恒电气在
                                                  权益的时间不
                                                                                      盈利补偿承诺
                                 中博软通、恒博 足 12 个月,自
                                                                                      年度中最后一
                                 达瑞、周庆捷、 本次发行结束       2012 年 05 月 16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张永浩、杨景     之日起 36 个月 日
                                                                                      具专项审核报
                                 欣、胡淼龙       内不得转让;若
                                                                                      告后 10 个工作
                                                  取得本次交易
                                                                                      日止
                                                  对价股份时,对
                                                  其用于认购股
                                                  份的资产持续
                                                  拥有权益的时
                                                  间超过 12 个月,
                                                  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至中恒电气在
                                                  标的资产出让
                                 2012 年发行股                                        盈利补偿承诺
                                                  方对标的资产
                                 份购买资产暨                                         年度中最后一
                                                  未来三年的盈     2012 年 05 月 16
                                 重大资产重组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利进行承诺并     日
                                 标的资产出让                                         具专项审核报
                                                  作出可行的补
                                 方                                                   告后 10 个工作
                                                  偿安排:
                                                                                      日止
                                                  (一)股份锁定
                                 中恒科技、朱国
                                                  的承诺:自发行 2010 年 01 月 15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锭、包晓茹、朱                                       36 个月          严格履行
                                                  人股票上市之     日
                                 益波
                                                  日起 36 个月内,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发
行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收购
该部分股份。
(二)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本
公司控股股东
中恒科技承诺:
本公司及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
目前并没有直
接或间接从事
与中恒电气主
营业务存在竞
争的业务活动。
本公司不会,而
且会促使本公
司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会直
接或间接地在
中国境内参与、
经营或从事与
中恒主营业务
或其计划开展
的业务构成竞
争的业务。凡本
公司及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有
商业机会可参
与、经营或者从
事任何可能与
中恒电气主营
业务或其计划
开展的业务构
成竞争的业务,
本公司应于发
现该商业机会
后立即以书面
通知中恒电气,
并将上述商业
机会无偿提供
给中恒电气。本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实际控制
                 人朱国锭先生
                 承诺:本人及所
                 控制的其他企
                 业目前并没有
                 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中恒电气
                 主营业务存在
                 竞争的业务活
                 动。本人不会,
                 而且会促使本
                 人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会直
                 接或间接地在
                 中国境内参与、
                 经营或从事与
                 中恒主营业务
                 或其计划开展
                 的业务构成竞
                 争的业务。凡本
                 人及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有商
                 业机会可参与、
                 经营或者从事
                 任何可能与中
                 恒电气主营业
                 务或其计划开
                 展的业务构成
                 竞争的业务,本
                 人应于发现该
                 商业机会后立
                 即以书面通知
                 中恒电气,并将
                 上述商业机会
                 无偿提供给中
                 恒电气。
                 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
公司董事、监
                 有发行人股份     2010 年 01 月 15
事、高级管理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总数的百分之     日
员的股东
                 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发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人股份;且,
         若本人于 2012
         年 12 月 1 日前
         离职,则自离职
         后至 2013 年 6
         月 1 日前不转让
         发行前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在 2010 年首发
         上市时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发行前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
         收购该部分股
         份。除遵守上述
         承诺外,在任职
         期间,且在 2009
         年 6 月 1 日前,
         可减持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发
         行前持有发行
         人股份的三分       2010 年 01 月 15 至 2013 年 6 月 1
袁明祥                                                           严格履行
         之一(8.33 万      日               日
         股);此后每 12
         个月(2009 年 6
         月 1 日—2010
         年 5 月 31 日、
         2010 年 6 月 1
         日—2011 年 5
         月 31 日、2011
         年6月1日
         —2012 年 5 月
         31 日、2012 年 6
         月 1 日—2013
         年 5 月 31 日)
         可新增减持的
         股份数量不超
         过发行前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
         六分之一(4.1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万股);若于
         2013 年 6 月 1
         日前离职,于离
         职时根据前述
         承诺无权减持
         的股份在 2013
         年 6 月 1 日之后
         方可转让。
         在 2010 年首发
         上市时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发行前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
         收购该部分股
         份。除遵守上述
         承诺外,在任职
         期间,且在 2009
         年 6 月 1 日前,
         可减持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发
         行前持有发行
         人股份的三分       2010 年 01 月 15 至 2013 年 6 月 1
宋大洋                                                           严格履行
         之一(13.33 万 日                   日
         股);此后每 12
         个月(2009 年 6
         月 1 日—2010
         年 5 月 31 日、
         2010 年 6 月 1
         日—2011 年 5
         月 31 日、2011
         年6月1日
         —2012 年 5 月
         31 日、2012 年 6
         月 1 日—2013
         年 5 月 31 日)
         可新增减持的
         股份数量不超
         过发行前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
         六分之一(6.6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万股);若于
                                    2013 年 6 月 1
                                    日前离职,于离
                                    职时根据前述
                                    承诺无权减持
                                    的股份在 2013
                                    年 6 月 1 日之后
                                    方可转让。
                                    公司承诺:在募
                                    集资金使用过
                                    程中,如出现暂
                                    时性的资金闲
                                    置情况,本公司
                                    不将募集资金
                                    作为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
                                    财务性投资,不
                                    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
                                    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不将募集资金
                                                       2010 年 01 月 15 募集资金使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用于质押、委托                                     严格履行
                                                       日             期间
                                    贷款或其他变
                                    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投资。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关联
                                    人不占用或挪
                                    用募集资金,不
                                    利用募投项目
                                    获得不正当利
                                    益。该部分闲置
                                    资金将暂时存
                                    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待发行人
                                    在主营业务发
                                    展方面存在资
                                    金需求的情况
                                    下使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相关承诺方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是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长期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严格履行
三、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0%        至                               50%
动幅度(%)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335.12      至                        3,848.22
动区间(万元)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2,565.48
元)
                                               (1)公司业绩比上年有较大幅度提升;(2)公司在 2012 年发行股份购买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资产实施完毕后,由于并表原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有所增
                                               长。
四、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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