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0-04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6)。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志坚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周五)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0年10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6、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 股东人数 | 拥有及代表的 股份数(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
现场参会 | 5 | 223,341,995 | 27.57% |
网络参会 | 74 | 4,740,200 | 0.59% |
合计 | 79 | 228,082,195 | 28.16% |
其中中小投资者 | 78 | 31,556,215 | 3.90%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6 限售期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7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2.09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3.00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4.00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5.00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6.00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7.00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70,7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反对4,7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44,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反对4,7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弃权0股。
8.00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9.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2020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