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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0-04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6)。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志坚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周五)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0年10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6、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股东人数拥有及代表的 股份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5223,341,99527.57%
网络参会744,740,2000.59%
合计79228,082,19528.16%
其中中小投资者7831,556,2153.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6 限售期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7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2.0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2.09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3.00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4.00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3,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反对4,7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弃权0股。

5.00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6.00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7.00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70,7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反对4,7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44,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反对4,7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弃权0股。

8.00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9.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23,34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818,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反对4,7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2020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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