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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9-05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2、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3、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资产负债表“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

2、利润表

(1)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

填列)”;

(2)增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

(3)“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在者权益变动项目

所在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即企业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将对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部分报表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执行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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