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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29日(星期一)至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15:00至2019年7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董和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5,430,8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0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6,858,2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27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8,572,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2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2,06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2,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32%。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刘学生先生、葛永波先生、何俊辉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孔治国先生为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孔治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6,896,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3144%,

孔治国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6.20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学生先生、葛永波先生已于 2019 年 7月 27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1选举刘学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6,896,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3144%,刘学生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66.202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选举葛永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6,896,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3144%,葛永波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6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6.20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选举何俊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35,396,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45%,何俊辉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6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6.20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张晓彤、蔚霞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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