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2023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时代榕光”)推荐和决定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义富源”或“富源金来”)拥有公司的控制权。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时代榕光取得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认定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为公司控股股东,郑梓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定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公司目前股东持股情况及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实际控制人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梓豪。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权益变动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时代榕光取得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拥有公司控制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一)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的基本情况
1、时代榕光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清水湾大道云海泽月小区Gn-136房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海南国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35,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34MA5TNF0K2L |
设立日期 | 2020年9月15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期限 | 2020年9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国内贸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孝义富源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山西省吕梁孝义市梧桐镇北姚村 |
法定代表人 | 兰锁田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181330491930C |
设立日期 | 2015年2月16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期限 | 2015年2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热力生产与供应,经销精煤、原煤、焦炭、铝矾土、生铁、铁矿粉、钢材、建材(油漆除外)、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情况说明
100%99% 70%1%
郑梓豪为海南国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股东,海南国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时代榕光1%的出资份额,郑梓豪持有时代榕光99%的出资份额,因此郑梓豪为时代榕光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持有孝义富源70%股权,为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综上,郑梓豪为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时代榕光和孝义富源为一致行动人。
(二)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郑梓豪,男,无曾用名,1997年出生,身份证号码:1423011997********,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住址为山西省孝义市新义街道,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06。曾任职于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6日,时代榕光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推荐函》,推荐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马小龙先生、李海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2年12月19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推选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许明先生、马小龙先生、范卓女士、李海刚先生、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9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
郑梓豪海南国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国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孝义富源
时代榕光 | 孝义富源 |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许明先生、马小龙先生、范卓女士、李海刚先生、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9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成员及提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提名股东 |
郑梓微 | 董事长 | 时代榕光 |
郑梓豪 | 董事 | 时代榕光 |
许明 | 董事 | 王雨霏 |
马小龙 | 董事 | 时代榕光 |
范卓 | 董事 | 汉桥机器厂 |
李海刚 | 董事 | 时代榕光 |
李玉敏 | 独立董事 | 王雨霏 |
赵亦希 | 独立董事 | 时代榕光 |
周亮亮 | 独立董事 | 时代榕光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9名成员中的6名董事(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马小龙先生、李海刚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为时代榕光提名,时代榕光提名并当选的董事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人数的半数。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时代榕光 | 人民币普通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24,386,125 | 17.11% | 224,386,125 | 17.11% |
孝义富源 | 人民币普通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5,529,934 | 3.47% | 45,529,934 | 3.47% |
合计 | - | - | 269,916,059 | 20.58% | 269,916,059 | 20.58% |
三、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时代榕光取得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认定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为公司控股股东、郑梓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因时代榕光向公司推荐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马小龙先生、李海刚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该等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9名成员中的6名董事为时代榕光推荐,时代榕光推荐的董事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人数的半数。
截至本公告日,时代榕光持有公司股份224,386,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1%,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持有公司股份45,529,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9,916,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8%;虽然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合计持股比例未达到《公司法》或《收购管理办法》所述30%或50%的持股比例,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时代榕光推选的6名董事人选,故时代榕光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了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
(三)项规定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的规定,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为赫美集团的控股股东,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赫美集团持续信息披露文件,2023年1月4日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法律意见书所述,自2023年1月4日起,赫美集团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时代榕光及富源金来,实际控制人变
更为郑梓豪。
五、 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拥有公司的控制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不存在股东违背承诺的情形。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